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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視點!仁東控股投資者索賠已有二審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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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仁東控股投資者索賠已有二審勝訴)

6月17日,仁東控股(002647)發布公告稱,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劉逾川因個人原因請辭。目前,公司還因證券虛假陳述遭大批投資者索賠,而此前公司發布的2022年報也被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

而對投資者訴訟索賠事項,在2022年年報中仁東控股披露,投資者以公司證券虛假陳述為由提起的索賠訴訟案件共計105起,涉訴金額1921萬元。

仁東控股一度被稱為市場“妖股”、“年度最強絞肉機”,2020年曾一度暴漲近300%,又經歷14個跌停,市值一度蒸發超過270億元,令不少投資者、機構損失慘重。

股價大起大落的仁東控股在2022年3月25日仁東控股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經調查認定,仁東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具體來看,仁東控股虛構保理業務,2019年虛增保理業務收入3890.7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890.7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1.67%,2020年上半年虛增保理業務收入2065.36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065.3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比例為202.32%。同時,仁東控股2019年計提壞賬準備數額不準確,少計提壞賬準備201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01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7.06%。此外,仁東控股還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違約情況。合利保理從華融前海財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處借款1.8億元,到期日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償,續貸協議于2021年1月31日簽訂。上述債務占仁東控股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8.22%,仁東控股未予及時披露,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仁東控股部分投資者的索賠,目前浙江高院已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仁東控股上訴。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解釋稱,凡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之間買入股票期間買入仁東控股,且在2021年7月1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虧損的投資者,目前仍可提出索賠,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

值得注意的是,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仁東控股2022年財務報告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強調事項主要包括公司債務逾期86480.78萬元,償債壓力較大,持有的主要子公司股權因借款逾期被凍結。年報顯示,2022年度公司營業收入165,688.37萬元,同比下降4.12%;歸屬于股東的凈利潤為-14019.24萬元,同比下降167.63%。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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