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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鄉村振興!五部門集體發聲,涉及融資、基建、住房…看八大要點_全球觀點

(原標題:金融支持鄉村振興!五部門集體發聲,涉及融資、基建、住房…看八大要點)

6月16日,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等五部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旨在建立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增強金融服務能力,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指導意見》共九個方面29條細則,具體包括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金融服務、強化對農業科技裝備和綠色發展金融支持、加大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金融資源投入、優化和美鄉村建設與城鄉融合發展金融服務、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金融支持、加強農業強國金融供給、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平、強化金融支持農業強國建設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機制。

要點一:加大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金融支持力度

在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金融服務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加大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金融支持力度。聚焦大豆和油料生產、生豬和“菜籃子”工程、油茶擴種和低產低效林改造,持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推廣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托管綜合金融保險服務模式,推動提升農產品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指導意見》提出,持續加強種業振興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持續加大對生物育種重大項目、國家育種聯合攻關和畜禽遺傳改良計劃等中長期貸款投入,創新品種權(證書)、育種制種設施設備等抵質押貸款業務。用好現代種業發展基金,鼓勵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基金等加大資金投入。

要點二:繼續加大風力發電、太陽能和光伏等基建金融支持力度

在強化對農業科技裝備和綠色發展金融支持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做好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金融服務。加大現代設施農業和先進農機研發融資支持力度。鼓勵拓展農村資產抵質押范圍,滿足大型智能農機裝備、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和園藝機械、中小養殖戶適用機械研發的合理融資需求。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農業綠色發展金融支持。推廣林權抵押貸款等特色信貸產品,探索開展排污權、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權抵質押等貸款業務。探索多元化林業貸款融資模式,加大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林下經濟發展。強化碳減排支持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運用,繼續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地區風力發電、太陽能和光伏等基礎設施建設金融支持力度。

要點三:支持鄉村餐飲購物、旅游休閑、養老托幼等發展

在加大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金融資源投入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推動現代鄉村服務業和新產業新業態培育發展。全力支持鄉村餐飲購物、旅游休閑、養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合理滿足農業產業強鎮、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建設融資需求。

《指導意見》提出,促進農民創業就業增收。圍繞制造加工、物流快遞、家政服務、餐飲、建筑等農民工就業集中行業,鼓勵金融機構將企業社保繳費、職業技能培訓、穩崗紓困情況等納入授信評價體系。持續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業孵化實訓基地建設信貸資源投入,深化銀企對接,帶動更多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要點四:支持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發展

在優化和美鄉村建設與城鄉融合發展金融服務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加大對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一體化建設信貸支持力度。

《指導意見》提出,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運用信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依法合規加大對新市民等群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融資支持力度。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支持新市民就業創業、安家落戶、子女教育、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障。

《指導意見》提出,改善縣域消費金融服務。鼓勵通過線上辦理、免息分期等方式,穩步推進低門檻、小額度、純信用農村消費貸款,為縣域各類消費場景提供個性化信貸產品。

要點五: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金融支持力度

在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金融支持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金融支持力度,不斷提高縣域存貸比,努力降低融資成本。加大對安置區后續發展金融支持力度。

《指導意見》提出,深化金融機構定點幫扶工作。發揮金融組織優勢和社會協同能力,創新幫扶舉措,督促政策落實,確保結對關系調整優化平穩過渡,不斷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要點六:支持國家種業陣型企業、農業科技創新企業上市融資

在加強農業強國金融供給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鄉村振興票據等用于鄉村振興。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種業陣型企業、農業科技創新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和再融資。

《指導意見》提出,增強保險保障服務能力。逐步擴大稻谷、玉米、小麥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實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鼓勵發展漁業保險。提高養殖業保險保障水平,探索研發生豬、奶牛等養殖收入保險產品。

要點七:開展整村授信、整村擔保

在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平方面,《指導意見》提出,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優化普惠金融服務點布局,擴大對偏遠農村、山區等金融服務半徑,推動金融與快遞物流、電商銷售、公共服務平臺等合作共建。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廣完善“鄉村振興主題卡”等特色支付產品,推動移動支付向縣域農村下沉。

《指導意見》提出,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持續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鼓勵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開展整村授信、整村擔保。

要點八:加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力度

在強化金融支持農業強國建設政策保障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加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強化精準滴灌和正向激勵。對發展基礎好、經營結構穩健、具備可持續能力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在存款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等方面給予更優惠的貨幣信貸政策支持。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鼓勵各地完善風險補償、財政貼息、融資擔保等配套政策,與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形成合力,支持鄉村振興相關領域貸款發放。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

《指導意見》提出,優化金融管理政策。適度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涉農貸款不良率高出金融機構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可不作為監管評價扣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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