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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增持主體擬增持公司股票 深交所下發關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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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ST新海:增持主體擬增持公司股票 深交所下發關注函)

6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ST新海發函,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計劃增持公司股票一事表達關注。

關注函內容顯示,2023年6月1日晚間,*ST新披露《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張亦斌、馬玲芝及其一致行動人張栗滔、蘇州海競信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簡稱“增持主體”)計劃增持公司股票,擬增持股份數量為6500萬股至7000萬股。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到,相關增持主體在披露本次增持計劃前,已累計實施完成兩次增持計劃,合計增持公司股份4642萬股。

深圳證券交易所請*ST新?!罢J真核查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以及“認真核查增持主體是否具備完成新一輪增持計劃的資金實力,該增持計劃是否具備可實現性”。

其他消息面上,*ST新海近期多次提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以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此外,*ST新海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認定情況,公司可能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5.2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如公司后續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自披露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開始停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在公司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后15個交易日內,向公司發出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隨著*ST新海收到《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5年3月30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間買入,并在2019年4月2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根據《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及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經測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實際歸母凈利潤均為負值,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64,951,056.26元。公司2019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母凈利潤為負值,2019年度財務報表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公開信息顯示,*ST新海成立于1997年,2006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橫跨新能源汽車、鋰電池、LED芯片、量子通信、光通信、軟件等產業領域的多元化民企企業高科技集團。對于*ST新海擬遭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后續進展,本欄目也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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