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聚焦:*ST紫晶: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信披違規案仍可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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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ST紫晶: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信披違規案仍可索賠)
6月1日,*ST紫晶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監管決定書,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公告內容顯示,2023年4月21日,*ST紫晶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根據《決定書》,公司存在欺詐發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公司《招股說明書》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根據《決定書》認定情況,公司已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2020年12月修訂)》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根據相關規定,自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上述決定之日后5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ST紫晶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為15個交易日,首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對*ST紫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其他消息面上,*ST紫晶涉嫌信披違規一案已被調查完畢,雖然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但符合相關條件的投資者仍舊具備對*ST紫晶進行訴訟維權的權利。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2月26日(上市之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間買入,并在2022年2月12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公開信息顯示,*ST紫晶成立于2010年,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對于投資者對*ST紫晶展開后續維權的相關進展,本欄目也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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