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獨家】年內首份研報罰單公布 分析師收警示函!券商研報慘遭“打臉”?層出不窮
(原標題:年內首份研報罰單公布 分析師收警示函!券商研報慘遭“打臉”?層出不窮)
智通財經APP獲悉,近期,證監會向各券商通報2022年研報“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不料沒過一周,2023年首份研報罰單就已開出。
【資料圖】
5月18日,安徽證監局發布一則關于對陳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安徽證監局發現陳曉署名發布的研究報告《“專精特新”智能倉儲物流供應商,自研自產打造核心競爭力》存在可比公司選擇依據不充分、盈利預測論證不充分、文字圖表不一致、數據來源不明等情形。陳曉作為上述研究報告的署名分析師,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此外,根據公告顯示,陳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信息顯示,名字為“陳曉”、執業崗位為分析師的僅有1人,即華安證券分析師陳曉,其自2020年5月18日至今在華安證券作為分析師執業。但上述罰單中所涉及的研報已無法查到。
華安證券研究所微信公眾號信息顯示,陳曉目前為華安證券汽車、新能源首席分析師,其擁有十年汽車行業從業經驗,經歷整車廠及零部件供應商,包括德國大眾、大眾中國、泰科電子。
券商研報慘遭“打臉” 前車之鑒可謂層出不窮
不單只是陳曉,2022年6月17日,上海證監局向上海證券下發3則罰單,公司被出具警示函之余,研究所副所長邵某及研報署名分析師黃某也被監管約談。罰單涉及研報為安旭生物的個股研報,題為《原料自主可控,引領POCT檢測發展》,發表于2022年1月11日。上海證監局認為,該研報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研究報告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存在不足的情形。
黃卓作為署名分析師,對研究報告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負有責任,而邵銳作為公司研究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長,對公司研究報告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存在不足負有責任,兩人均被采取監管談話措施。上海證券也被警示,監管要求公司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持續完善內部控制,并自按時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上述罰單涉及研報發表于2022年1月11日,而不久后,該研報也一度遭遇上市公司親自下場“打臉”的尷尬。該份研報長達40頁,對彼時正大熱的醫藥個股安旭生物進行了盈利預測。研報認為,安旭生物2022年能夠實現歸母凈利潤29.88億元,較2021年預測值大增311.5%;并預計公司合理市值約為252億元,較研報發布當日有接近60%的增長空間。
監管如何認定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公司親自下場澄清或可作為該研報閉門造車最直接的線索,安旭生物甚至直言從未接受上海證券調研。為避免對投資者造成誤導、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安旭生物隨后披露公告進行澄清說明,表示關注到上海證券研究所通過研報對公司2022年至2023年業績進行了盈利預測,對此公司作出說明:公司未接受過上海證券相關人員任何形式的訪談調研等活動;報告僅為上海證券研究所意見,不代表公司立場。
同年1月13日,中信證券發布對東方生物的重大事項點評,即名為《美國推出新冠快速檢測計劃,孕育抗原檢測新藍海,上調目標價》的研報。該報告稱,鑒于公司新拓美國抗原檢測市場,考慮人口基數及近期單日確診病例數量,預計美國整體抗原檢測市場需求空間是歐洲市場兩倍以上,且供給格局更優,藍海市場特征顯著。
東方生物于1月14日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稱,公司關注到中信證券研究部對公司2022年——2023年業績進行了盈利預測,作如下說明,報告僅為中信證券研究部意見,不代表公司立場;公司未向外界提供過尚未披露的相關經營業績數據;也未做過任何2022—2023年的經營業績預測。
證監會通報三大典型問題 詳解問題細節
在近期下發的機構監管情況中,證監會對45家證券公司300篇研報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就研報存在的三大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一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范要求及時更新調整,比如:未建立互聯網平臺發布研報、輿情監測和應對機制、證券分析師公開發表言論前的內部報備制度;未建立健全市場影響評估機制;外部專家邀請、身份核實、合規要求告知等機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比如:質控合規審核流于形式;調研活動未經事前審批,調研紀要未作為必備工作底稿;向公司備案的研報服務微信群不完整;證券分析師績效考核打分依據未留痕,個別與研報業務存在利益沖突人員參與考核打分。
三是具體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而這一點同樣也是ChatGPT撰寫研報最大的風險因素來源。比如數據信息未標明出處、來源標注不明確或引自非權威渠道;研報依據不充分,僅基于局部信息簡單推定、實際材料支撐不足,結論缺乏審慎性;工作底稿中留存數據來源、計算方法、分析過程等內容不完整;未經質控合規審查向網下投資者提供投價報告或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造成不當言論傳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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