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簡訊:亞太實業因股權轉讓事宜收關注函:第四期股權轉讓款能否如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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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亞太實業因股權轉讓事宜收關注函:第四期股權轉讓款能否如期支付)
中國網財經5月9日訊 亞太實業日前因股權轉讓事宜收到深交所發出的關注函,要求就相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并于5月12日前將說明材料報送相關部門并對外披露。
早在4月26日,亞太實業披露2022年報。值得注意的是,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報中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以上意見則與2020年的一則股權轉讓事宜有關。
2020年3月,亞太實業與河北亞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河北亞諾”)、雒啟珂、劉曉民及李真簽訂了關于滄州臨港化工有限公司(下稱“臨港化工”)的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亞太實業購買臨港化工51%的股權,交易價格為2.91億元,共分四期支付。
按照約定,亞太實業應于2022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后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第四期股權轉讓款(最終根據臨港化工業績完成情況確定為交易對價的30%)8721萬元。如果亞太實業應付而未付款總額達到交易總價款的20%且持續達20日或非持續但累計達40日時,亞太實業應向河北亞諾支付交易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同時河北亞諾有權要求將未付款部分對應的臨港化工15.3%的股權過戶給河北亞諾。
由于亞太實業的母公司并無實際經營業務,主要收入和利潤均來源于臨港化工。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亞太實業的貨幣資金余額為3255.32萬元,如果無法支付上述股權轉讓款,可能會喪失對臨港化工控制權。
對此,深交所要求亞太實業書面說明第四期股權轉讓款的籌措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資金來源、付款時間計劃等),上述款項支付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及相關風險,公司是否就股權轉讓款支付安排與河北亞諾簽訂補充協議或備忘錄,是否依法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如果公司無法按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導致喪失對臨港化工控制權,對公司財務狀況和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的影響,并提示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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