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新!金剛光伏索賠案訴訟時效不足70天 已有投資者一審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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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開消息顯示,金剛光伏(300093,原“金剛玻璃”)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近期收到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金剛光伏的虛假陳述行為與投資者損失存在因果關系,在扣除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后,公司應賠償原告相應投資損失。
金剛光伏曾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連續三年虛增利潤超過1.82億元,且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存在關聯方占用大額資金及大額非交易性資金往來的情況,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和2018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對此,證監會向金剛光伏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隨后,投資者便以金剛玻璃虛假陳述為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索賠。
需要注意的是,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4月20日屆滿,逾期,受損投資者將不能再以金剛光伏信息披露違規為由提起索賠訴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凡是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金剛光伏股票,且于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在訴訟時效內,律師將繼續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業績方面,金剛光伏公告稱,公司預計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2.1億元至-2.89億元,相較去年虧損面有所擴大。
此外,金剛光伏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歐昊集團通知,獲悉其將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辦理了質押手續。本次質押后,歐昊集團累計質押公司股份數量為1382萬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9.10%,占公司總股本的6.40%。公司表示,將持續關注上述股東質押情況及質押風險情況,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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