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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觀點:新潮能源召集股東取消召開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原標題:新潮能源召集股東取消召開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新潮能源(600777)召開股東大會真不容易。繼2月3日臨時股東大會被暫停召開之后,由其股東北京中金通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中金通合)等提議自行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又被取消。

今年1月18日,新潮能源曾決定提前進行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并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根據安排,新潮能源原計劃于2月3日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相關換屆選舉事宜。

臨到開會前夜的2月2日晚間,新潮能源發布一則訴訟公告,此次臨時股東大會被臨時暫停召開。據牟平法院最新裁定,被申請人新潮能源停止執行2023年1月18日作出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決議;禁止新潮能源2月3日上午8:30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次日(2月3日晚間),新潮能源公告,股東中金通合、北京中金通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隆德開元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書面通知公司董事會,將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時間定為2月20日,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相關主體變更承諾事項的議案》。截至到該公告日,三名召集人合計持有新潮能源6.84億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0.06%。

但僅僅五天之后,2月8日,新潮能源再次發布公告,收到此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北京中金君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中金通合、北京隆德開元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的《告知函》,通知新潮能源原定于2月20日自行召集的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因故取消。

需要指出的是,2月5日~6日期間,中金通合所持新潮能源1.68億股被司法拍賣,占中金通合、中金君合(兩者系一致行動關系)合計持有的新潮能源股份數量的31.01%,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48%。若此部分股權完成交割,上述三名召集人股東所持新潮能源股份或低于總股本的10%。

隨后,上交所于2月6日向新潮能源下發《問詢函》,核心問題聚焦于此次股權拍賣后,股東自行召集的臨時股東大會是否合規。

《問詢函》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約定,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普通股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請新潮能源及相關召集股東核實并說明網拍結果是否導致相關股東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不符合前述規則和公司章程,是否將導致此次臨時股東大會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對此,新潮能源回復稱,經通過網絡公開渠道查詢獲悉,中金通合所持公司1.68億股股份于2023年2月6日網絡拍賣競買成功。根據《網絡競價成交確認書》,競買人為張燕寧,拍賣標的最終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為準。

新潮能源認為,拍賣股份所有權自拍賣裁定送達書送達買受人時發生轉移,網絡拍賣競買成功并不標志著拍賣股份所有權轉移;網絡拍賣競買成功結果本身不會直接導致相關股東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不符合《股東大會規則》或《公司章程》的規定。

新潮能源也坦言,網絡拍賣競買成功后,尚需履行余款繳納、簽署成交確認書、法院成交裁定送達等系列程序,對相關股東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此外,根據《新潮能源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p>

據此,新潮能源認為,如出現召集股東違反承諾和相關持股要求情形,導致其合計持股比例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低于10%的,則相關召集股東不再具備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資格,相關臨時股東大會存在取消或決議被撤銷的可能。

此次拍賣股份后,后續能否執行完畢以及執行完畢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2月8日,中金通合等三名召集股東基于謹慎起見已決定取消本次臨時股東大會。

關鍵詞: 臨時股東大會 新潮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