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看點丨*ST星星兩年虛增營收超45億元 多名責任人被罰數百萬元
(原標題:*ST星星兩年虛增營收超45億元 多名責任人被罰數百萬元)
(資料圖)
*ST星星(300256)今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的情形,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其中2019、2020年兩年合計虛增營收45.76億元。
為此,證監會給與*ST星星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劉建勛,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副總經理劉瑯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50萬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楊述明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張紹懷、陳美芬、李娟、王君、董勝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80萬元不等罰款。
另外,證監會擬決定對劉建勛、潘清壽、劉瑯問分別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擬對楊述明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星星科技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2020年4月29日,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報告期營業收入63.44億元,利潤總額1.54億元。2021年4月24日,星星科枝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報告期內營業收入82.98億元,利潤總額4377.05萬元。
證監會查明,星星科技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少計商譽減值損失。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定期報告、財務資料、情況說明、銀行流水、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時任董事長劉建勛,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副總經理劉瑯問,時任財務總監陳美芬,時任監事張紹懷、李娟,保證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簽署了年報書面確認意見。
時任董事長劉建勛,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董事劉瑯問組織、實施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是對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監事張紹懷、李娟,時任副總經理王君,時任財務總監陳美芬、董勝連等人未勤勉盡責,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此外,楊述明自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先后任星星科技財務副總監、財務中心總經理、財務中心總裁助理等職,其雖不是星星科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但在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者之一。
證監會認為,劉建勛、潘清壽、劉瑯問組織、實施了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并采取了編造重要事實等惡劣手段,涉案數額特別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分別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楊述明在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對楊述明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2021年8月,*ST星星公告稱2020年度財務報表存在會計差錯,經調整后該公司2020年的凈利潤直接由盈利0.52億元變成虧損24.93億元。
今年7月,立馬車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重整投資人參與*ST星星重整。立馬集團主要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2019年-2021年,立馬集團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84億元、5.10億元和10.17億元,實現凈利潤0.12億元、負0.19億元和0.11億元。
10月26日晚發布的2022年三季報顯示,*ST星星前三季度實現營收4.77億元,同比下降81.96%;實現凈利潤8.74億元。
*ST星星最新市值73.9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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