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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文!鼓勵有色金屬企業兼并重組 支持適格企業上市融資

11月15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與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間,有色金屬產業結構、用能結構明顯優化,重點品種單位產品能耗、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24%以上。“十五五”期間,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30%以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基本建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方案》從優化冶煉產能規模、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強化技術節能降碳、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和建設綠色制造體系五方面為著力點,提高全產業鏈減污降碳協同效能,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格局,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

《方案》要求,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促進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優勢企業集聚。完善國有企業考核體系,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或減碳戰略合作。

同時,強化激勵約束,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并研究將有色金屬行業重點品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通過市場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另外,《方案》還明確,發展綠色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有序推動綠色金融產品研發,支持發行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金融創新產品。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有色金屬行業低碳發展相關的股權投資基金,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

優化產業結構,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

優化冶煉產能規模方面,《方案》要求,緊盯能耗高、碳排放量大的冶煉環節,鞏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在電解鋁行業前期工作基礎上,研究差異化減量置換政策;對于消費需求增量有限的銅、鉛、鋅、氧化鋁等重點品種,強調防范冶煉產能無序擴張。

對于消費潛力較大的工業硅、鎂等行業,強化政策引導,促進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動態平衡。并發揮能耗、碳排放、環保等約束作用,通過提高新建和改擴建冶煉項目準入門檻,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由“以量謀大”向“以質圖強”轉變。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方面,《方案》指出,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促進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優勢企業集聚。完善國有企業考核體系,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或減碳戰略合作。推動有色金屬行業集中集聚發展,形成規模效益,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碳排放。

同時,強化產業協同耦合,推動上下游產業協同發展和跨行業耦合,促進要素資源共享,實現資源、能源價值最大化。到2025年鋁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支持有色金屬行業與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行業耦合發展,鼓勵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產業,實現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和產業循環銜接。

《方案》還明確,加快低效產能退出。以節能降碳為導向,修訂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淘汰有色金屬行業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加快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退出,為地方和企業高質量發展騰出空間,集聚資源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

強化技術節能降碳方面,《方案》提出,加強關鍵技術攻關,明確2030年前重點技術研發、應用推廣方向;強化企業綠色低碳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打造重大節能降碳改造示范應用,帶動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提升。

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建設有色金屬低碳創新載體,集合優勢力量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攻關和示范應用,推動企業持續優化工藝流程;通過技術研發一批、儲備一批、應用一批,為有色金屬行業節能降碳提供持續動力。

對于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方案》明確,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燃煤窯爐以電代煤,提升用能電氣化水平。支持企業參與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氫能、儲能系統開發建設。

同時,鼓勵消納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勵企業在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有序轉移,逐步減少使用火電的電解鋁產能。支持企業參與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微電網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開展新能源電力專線供電,提高消納能力。力爭2025年、2030年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別達到25%、30%以上。

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方面,《方案》指出,發展再生金屬產業,完善再生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引導在廢舊金屬產量大的地區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鼓勵企業進口高品質再生資源,推動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化。到2025年再生銅、再生鋁產量分別達到400萬噸、1150萬噸,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24%以上。

《方案》要求,構建綠色清潔生產體系,建立綠色低碳的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清潔生產改造,采用綠色高效的運輸方式,實現產品生產全流程低碳化。

同時,要加快產業數字化轉型,統籌推進重點領域智能礦山和智能工廠建設,建立具有工藝流程優化、動態排產、能耗管理、質量優化等功能的智能生產系統,構建全產業鏈智能制造體系,利用信息化、數字化和智能化技術,提升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

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

《方案》還提出若干保障措施。強化激勵約束方面,要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鼓勵地方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差別化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實行電解鋁等冶煉產品進口暫定零關稅。并研究將有色金屬行業重點品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通過市場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加強金融支持上,《方案》明確,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健全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支持有色金屬行業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轉型升級。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

同時,發展綠色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有序推動綠色金融產品研發,支持發行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金融創新產品。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有色金屬行業低碳發展相關的股權投資基金,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

近期,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頻出。10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更加健全。到2060年,技術水平更加先進、管理效能更加突出、服務能力更加高效、引領國際的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全面建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有力支撐碳中和目標實現。

11月8日,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間,建材產業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行業節能低碳技術持續推廣,水泥、玻璃、陶瓷等重點產品單位能耗、碳排放強度不斷下降,水泥熟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十五五”期間,建材行業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產業化實現重大突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確保2030年前建材行業實現碳達峰。

11月11日,銀保監會發布《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強調,各公司應高度重視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準確把握綠色保險定義及其內涵,緊密圍繞綠色發展理念,高質量地做好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并要求各公司要加強綠色保險能力建設,強化綠色保險業務數據治理,優化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對綠色保險產品、綠色產業客戶和綠色保險標的的識別及管理機制。

關鍵詞: 企業兼并重組 有色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