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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視訊!釋放市場增持回購活力 滬深交易所四方面優化規則

10月14日,滬深交易所同步修訂增持、回購相關規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相關資料圖)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和股東、董監高增持股份,是合理維護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增強市場信心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滬深交易所持續完善回購、增持相關規則,上市公司回購和股東增持規模穩步增長。

其中,2019年至今,滬市超過500家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實際回購金額超過1700億元,實施回購的公司家數和金額呈現穩定增長態勢;今年前三季度,滬市已有234家上市公司實施了股份回購,實際回購金額達到587億元。其中,有14家上市公司實際回購金額超過10億元,充分彰顯了上市公司對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的信心和良好預期。

深市方面,2019年以來,深市約有700家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回購金額總計近1900億元。今年以來,深市已有275家上市公司實施了股份回購,相比去年同期增加24家,回購金額達450億元。僅最近一周,深市就有69家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金額達22億元;2019年至今,深市約有1200家公司董監高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共計約220億元。今年以來,216家公司董監高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已達32億元。僅最近一周,深市就有12家公司董監高增持公司股份,金額達6300萬元。

記者了解到,不少上市公司及公司管理層認為近年來公司經營情況較好,所以適時增持股票,共享公司發展紅利。還有一些市場人士認為,部分上市公司價值被明顯低估,上市公司及管理層迫切需要通過回購、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維護公司價值,促進價值發現。隨著市場發展變化,現有規則顯現一些掣肘,不利于市場回購增持熱情的進一步釋放。部分上市公司表示,雖然公司股價明顯被低估,但未達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回購情形的條件,使得維護公司價值“心有余而力不足”。有新上市公司表示回購“工具箱”因上市時間不足而遲遲無法開啟。還有上市公司管理層表示,股票增持,時機尤為關鍵,但合適時點常常與“窗口期”互相重疊,增持計劃只好作罷。

為順應市場需求,進一步提升回購、增持的制度包容性和實施便利性,激發市場活力,促進上市公司價值回歸,滬深交易所從四個方面對回購、增持規則進行了優化、修訂,主要體現為“三放寬”與“一明確”。

一是放寬上市公司回購條件。將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回購觸發條件之一,由“連續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盤價格跌幅累計達到30%”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盤價格跌幅累計達到25%”。

二是放寬新上市公司回購限制。將回購股份實施條件中關于“上市滿1年”的要求調整為“上市滿6個月”。新上市公司擬實施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回購且回購股份用于減資的,仍然不受前述上市期限的約束。深交所介紹,這將新增100多家深市公司加入回購大軍,進一步增強市場回購力量。

三是放寬回購、增持的窗口期限制。將回購窗口期從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的10個交易日內縮短至5個交易日內;將董監高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窗口期從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的30日內縮短至15日內,以及從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的10日內縮短至5日內。這將進一步提升回購、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靈活度。

四是合理界定股份發行區間。將現行規則規定的“在回購期間不得實施股份發行行為”,進一步明確為在再融資核準或注冊并啟動發行后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記前不得實施回購。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充分評估社會各界反饋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并盡快發布相關指引,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運行。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深交所將結合監管實踐不斷完善相關配套規則及監管措施,為上市公司規范高效實施回購、相關主體合規增持股份提供良好制度保障,同時加強對回購增持行為的日常監管,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嚴厲打擊內幕交易,重點防范市場風險,切實保障中小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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