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实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動態:年內經紀業務罰單增至59張,今年頻見新處罰事由,內控與營銷罰單漸多,頭部券商也存在不足

(原標題:年內經紀業務罰單增至59張,今年頻見新處罰事由,內控與營銷罰單漸多,頭部券商也存在不足)


(相關資料圖)

財聯社9月15日訊(記者 吳昊)監管對于券商經紀業務的關注度與處罰力度正明顯提高。易董平臺顯示,截至9月15日,今年內經紀業務方面的罰單已增至59張,其中下半年來,僅短短不到3個月間,針對經紀業務方面的罰單就已達到22張。

除了數量上、頻率上的走高之外,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雙罰”的處罰力度正在加強,且對于部分嚴重違規的個人,還增加了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的相關措施?!霸诠芾砣藢用婕哟筇幜P力度,是為在約束所處不同角色‘人’的行為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和強調‘法人’的職責?!币晃蝗瘶I合規人士對此表示。

同時,頭部券商分支機構也未能避免執業過程中的風險漏洞。從年內披露的經紀業務罰單情況看,不少頭部券商頻頻遭到監管點名。其中,中信證券收到罰單6張,共涉及2家分公司及相關員工;申萬宏源收到罰單2張,共涉及2家營業部相關員工;國信證券收到罰單2張,共涉及2家營業部相關員工;此外,華泰證券、廣發證券、國泰君安的相關分支機構或員工分別收到罰單1張。

年內經紀業務收到3張以上罰單的券商還包括華龍證券、財通證券、平安證券、中金財富、中天國富、安信證券等。不過這些券商遭罰數量多,大部分還是受到個別員工違規行為的“拖累”,而致使其所在營業部或分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整體而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代客理財以及適當性管理等問題仍然是違規重癥。與此同時,在“雙罰”機制之下,相關分支機構的內控管理是否健全、有效也成為監管關注的焦點。此外,隨著產品類型、業務規則、展業場景、營銷工具的不斷豐富,業務營銷的合規性也應得到重視,在年內,因此類問題而遭罰的案例正顯著增多。

屢禁不止,從業人員頻踩違規炒股、代客理財紅線

相較于其他業務線而言,經紀業務的處罰類型較為集中。從今年以來的違規案例看,涉及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私下接受投資者委托買賣證券,違規操作客戶賬戶或借他人名義從事證券交易等系列問題,仍然是監管關注的重點。

易董平臺顯示,截至9月15日,年內因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私下接受投資者委托買賣證券、違規操作客戶賬戶等問題而遭受處罰的案例,共有多達24起,占到年內經紀業務罰單的超過40%。

8月8日,青島證監局對國金證券員工陳娟娟進行行政處罰。青島證監局表示,陳娟娟為證券從業人員,自2009年7月入職國金證券,先后擔任客戶經理崗、服務經理崗、投資顧問崗。

2017年3月16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間,陳娟娟控制使用以其母親周某群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共發生股票委托交易1456筆;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間,又通過該證券賬戶發生可轉債委托交易9筆,期間合計成交金額2315.97萬元,合計盈利金額20.94萬元(已扣除傭金稅費)。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青島證監局在調查、審理后,決定對陳娟娟采取行政處罰,并罰沒合計40.94萬元。這也是年內券商經紀業務相關處罰中,遭罰沒金額數量最大的一起案例。

記者梳理發現,年內至少已有5起案例是因類似原因而遭到相關地方監管局行政處罰,除前述的國金證券之外,還包括國信證券、華龍證券、華林證券、國盛證券等。相關的5位涉案人員共計遭罰沒62.31萬元。

相對而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代客理財是券商經紀業務屢禁不止的違規風險點,相對而言對券商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對員工執業行為監控以及內外部合規機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分支機構內控管理引監管高度關注

券商分支機構內部控制的健全、合理、制衡、獨立及其有效性,是監管關注的又一焦點。

易董統計,截至9月15日,年內因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不規范的案例已至少達到25起,占年內罰單數量的42%。

9月9日,財通證券湖州分公司、財通證券湖州織里吳興大道營業部,以及分公司、營業部相關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等4名人員,收到來自浙江證監局的4張系列罰單。處罰緣由直指該營業部實際履職人員未進行任職備案等內控重大缺陷。

最終,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以及該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9月1日,華泰證券長春民康路證券營業部被吉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罰單直指該營業部存在的三類問題:

一是營業部存在不相容崗位未分離的情況;未妥善保管個別客戶檔案,導致客戶資料缺失。上述問題反映該營業部內部控制不完善;二是營業部合規管理崗從事營銷活動;三是營業部存在對客戶的“雙錄”工作不完整、不全面的情況。

記者也留意到,在當前監管趨嚴之下,“雙罰”或“一事多罰”漸成趨勢。年內不少券商均因個別員工的違規執業行為,而收到來自監管的處罰,且處罰理由以內控管理不足為多。在部分處罰案例中,相關分支機構負責人也將受到連帶處罰。

7月1日,華龍證券成都人民南路營業部兩名員工在任職期間存在違規行為被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一是該營業部后臺員工韓開勤設立個體工商戶向第三方提供投研服務并獲取利益;二是時任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以及上述營業部負責人周鵬飛,向客戶推薦非公司代銷金融產品并獲取利益、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

四川證監局認為,周鵬飛作為時任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應對分公司、營業部相關合規管理不到位問題負主要責任。同時,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對上述問題負有管理責任,因此對該分公司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更值得關注的是,同在7月,華龍證券新疆分公司也因相關人員的違規行為而被指“內部監督管理不足”,遭到證監局處罰。

7月21日,新疆監管局公示兩則針對華龍證券的兩則罰單。因華龍證券員工趙明在烏魯木齊紅山路證券營業部、烏魯木齊澎湖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未能嚴格規范自身執業行為,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違規操作客戶證券賬戶的行為,新疆證監局對趙明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時,因趙明為華龍證券新疆分公司所轄烏魯木齊澎湖路營業部原負責人,新疆證監局認為,上述問題反映華龍證券新疆分公司內部監督管理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因此對華龍證券新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適當性管理、合規營銷成又一新處罰重點

長期以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一直是監管機構檢查重點以及處罰頻發的問題。尤其是越來越多新業務及其配套規則的不斷上線、更新,監管對于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也在不斷提升和完善。

從年內的處罰案例來看,由于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規范而遭到處罰的分支機構不在少數,易董平臺統計,截至9月15日,年內開出的相關罰單已至少有8張,共至少涉及3家券商。

其中,中信證券的兩家分公司曾先后在3、4兩月前后腳受到處罰。3月1日,中信證券江西分公司因六大問題被江西證監局采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措施,其中就包括“存在向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發送產品推介短信的情形”。同時,該分公司負責人也同步被江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4月14日,江蘇證監局再度一口氣對中信證券開出3張罰單,其中一例處罰緣起中信證券南京浦口大道營業部員工王君銣,為客戶借用他人賬戶購買產品提供便利,未能嚴格規范自身執業行為,未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金融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是否為合格投資者進行必要的了解。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王君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中信證券江蘇分公司也因未能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也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被采取責令改正的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不僅如此,分支機構的營銷宣傳行為也成為觸發處罰的“高危地帶”。易董平臺顯示,截至9月15日,年內因員工推介產品材料不合規、話術不規范等問題遭罰的案例至少已有6起。

1月7日,華福證券天津吳家窯大街營業部員工王津彬因向客戶傳遞的宣傳推介材料及有關信息,不是由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宣傳推介材料及有關信息等系列問題,遭天津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4月11日,江海證券大慶龍鳳營業部員工王冰因在電話服務過程中,營銷宣傳內容不實,存在誤導性內容和不當表述,以自稱炒股等不當方式作為營銷手段誘導客戶購買固定收益產品等多類問題,遭黑龍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關鍵詞: 經紀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