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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動態丨財聯社時評:“金銀花”商標被撤銷 碰瓷式維權當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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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財聯社時評:“金銀花”商標被撤銷 碰瓷式維權當懸崖勒馬)

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發布公告稱,撤銷核準第603857號商標“金銀花”注冊商標轉讓、續展的決定,這意味著,近年來上百家花露水企業因生產“金銀花”花露水而被起訴商標侵權的尷尬局面,將得到徹底改變。

金銀花是一種常見中藥材,因具備驅蚊效果常被用作花露水的原材料。上世紀90年代,有企業成功注冊“金銀花”商標,但1994年這一商標被撤銷。然而蹊蹺的是,后來該商標又于2002年進行了續展,并轉至上海碧麗化妝品有限公司手中。從2019年開始,該公司開始以其持有“金銀花”商標發起大量商標侵權訴訟。據悉,江西、江蘇、廣東等地有大量標注“金銀花花露水”的花露水企業被起訴,此前已有不少企業被判敗訴。后經媒體曝光,此事引發了廣泛關注和爭議。

筆者認為,此次“金銀花”商標被宣告無效,其意義非同小可。首先,就案件本身而言,金銀花屬于公共領域的通用名稱,不具備法律范疇中的顯著性意義?!渡虡朔ā芬嘤幸幎?,注冊商標中含有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因此上海碧麗起訴花露水生產企業侵權,法律不能支持。國家知識產權總局撤銷商標,也是回歸商標權利保護的本源,合理、合情、合法。被批量起訴的多家企業終于可以放下擔憂,繼續正常的商品生產和銷售。

其次,近年來類似的碰瓷式維權事件不在少數,僅2021年就有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帶“潼關”字樣小吃店、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青花椒”商標起訴多家四川餐飲店等案例發生。本次有關部門撤銷“金銀花”商標,也是進一步向外界釋放了積極的信號——權利自有邊界,大批量、碰瓷式的維權并不被保護,在強調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防止權利被濫用。保護知識產權理所應當,但如果企業想鉆空子、搞碰瓷式索賠,那最好還是懸崖勒馬,及時收手。

“金銀花”商標事件盡管已經解決,但至少還有兩點值得深思。其一,“金銀花”商標早在1994年就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此次撤銷相當于又重申了當年的決定。既然如此,為何2002年又得以續展?當年的是否存在問題?另外,此前一些地方法院判決上海碧麗勝訴,但既然商標早就無效,其判決依據又何在?其二,對于碰瓷式維權事件的處理力度應當加大,除了商標無效、官方譴責之外,有關方面應當處以罰款,提高其違規成本。受影響的企業也應當主動維權,依靠法律武器反訴碰瓷者。惟其如此,才能警示后來者。

關鍵詞: 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