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十堰28個跨縣域斷面納入跨界水環境質量考核范圍
5月底,十堰市出臺縣域跨界水環境質量考核辦法,全市28個跨縣域斷面納入考核范圍。
該考核辦法涵蓋十堰市全域,考核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按月監測評價、按年度考核,水質考核目標以當年度十堰市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目標值為依據??己瞬捎迷u分法,考核結果分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至89分)、合格(60分至79分)和不合格4個等次。
縣域跨界水環境質量得分由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得分、月度水質達標情況得分、水質類別提升情況得分以及水質年度變化分值組成,并設置減分項,因水生態環境嚴重惡化或突發水環境事件應對不力等相關情況被國家級通報的減20分、被省級通報的減10分、被市級通報的減5分;發生重特大水環境事件的縣(市、區),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跨界斷面水質年度考核結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第三方考核,并作為對各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于跨界斷面水質年度考核全部為優秀等次的地方政府予以通報表揚;跨界斷面水質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地方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約談該地方黨委或政府有關負責人。
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任期內出境斷面水環境質量惡化、水污染問題突出、發生嚴重水污染事件的,十堰市將依規追究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責任;對未能有效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預、偽造數據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記者 戴文輝 通訊員 葉相成)
關鍵詞: 縣域跨界水環境質量考核辦法 考核范圍 十堰市全域 28個跨縣域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