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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華鈺收到上交所年報監管問詢函

(原標題:ST華鈺收到上交所年報監管問詢函)

2022年5月17日,ST華鈺發布了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西藏華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2】0419 號)。

其中就年報顯示,公司前五名客戶銷售額占年度銷售總額的94.61%,第一大客戶銷售額占比42.02%;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額占年度采購總額的68.24%,第一大供應商采購額占比38.04%。請公司逐一列示前五大客戶和供應商的名稱、銷售 額/采購額、所占比例、業務往來持續時間,并說明是否對特定客戶或特定供應商存在重大依賴等四大事項進行問詢。請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對外披露,并于5個交易日內,就上述事項書面回復,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對《問詢函》所涉及的問題予以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交所將在公司回復相關公告后,視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能否撤銷其他風險警示,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據了解,對于ST華鈺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相關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經開始維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1年9月1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于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從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經查,道衡投資、華鈺礦業違法事實如下: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二、未及時披露道衡投資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賣情況。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股權代持協議、會計憑證、華鈺礦業定期及臨時報告、拍賣公告、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2005 年)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證券法》(2019年)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 (一)對道衡投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二)對華鈺礦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三)對劉建軍給予警告,并處以140萬元罰款;對劉桂英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徐建華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對孫艷春處以60萬元罰款;對邢建軍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5月17日,ST華鈺收盤價為15.25元。接下來,我們仍將持續跟蹤相關事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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