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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沖刺科創板IPO,三輪問詢這樣答復

(原標題:帕瓦股份沖刺科創板IPO,三輪問詢這樣答復)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帕瓦股份”)回復科創板IPO三輪問詢。

在三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注帕瓦股份原材料采購價格、研發費用、客戶三方面的問題。

關于研發費用,根據二輪問詢回復,2021年發行人新增45名研發人員中,技術研發部人員32人,分析檢測部人員8人,工藝品控部人員5人,主要包括15名輔助崗-實驗員、13名技術崗-技術工程師、6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同時,2021年發行人離職16名研發人員。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

(1)結合項目情況、研發內容及崗位具體工作,分析新增15名輔助崗-實驗員、6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13名技術崗-技術工程師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根據公司薪酬制度及崗位薪酬情況,分析新增45名研發人員、離職16名研發人員的薪酬情況,與該崗位平均薪酬的差異及原因。

帕瓦股份回復稱,2021年末較2020年末,公司新增15名輔助崗-實驗員、6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13名技術崗-技術工程師,其中,15名輔助崗-實驗員主要負責研發項目中日常實驗的具體執行,包括中試車間的配料、中控、洗滌、干燥、包裝,實驗設備的維護等工作;6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主要負責研發項目中涉及的研發原材料、研發中間品、研發產出品的檢測與分析,分析檢測設備的維護;13名技術崗-技術工程師主要根據研發工程師設計的研發項目方案,負責小試、中試階段研發實驗、工藝、設備改造、知識產權管理等事項的具體實施。

上述研發項目對應研發人員的姓名已申請豁免披露。

2021年末較2020年末,公司新增15名輔助崗-實驗員,輔助崗-實驗員主要負責研發項目中日常實驗的具體執行,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中試車間研發過程中的配料、中控、洗滌、干燥等工作,公司所需輔助崗-實驗員的人員數量與原材料投入數量、實驗次數(包括研發過程中配料、中控、洗滌、干燥等工序次數)兩個因素直接相關。原材料投入數量越多,所需輔助崗-實驗員的人員數量越多;研發過程中,配料、中控、洗滌、干燥等實驗次數越多,所需要的輔助崗-實驗員人員工時越多,所需輔助崗-實驗員的人員數量越多。

2021年末較2020年末,公司新增6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研發項目中涉及的研發原材料、研發中間品、研發產出品的檢測與分析工作,公司所需輔助崗-分析檢測員的人員數量與原材料投入數量、分析檢測設備自動化程度等因素直接相關。原材料投入數量越多,需要檢測的研發原材料、研發中間品、研發產出品的數量越多,所需輔助崗-分析檢測員的人員數量越多;分析檢測設備自動化程度越高,所需要的輔助崗-分析檢測員的人員數量越少。

2021年度較2020年度,研發投料-主要原材料數量、形成的研發等外品及樣品數量均大幅增長。

(1)輔助崗-實驗員人數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所需輔助崗-實驗員的人員數量與原材料投入數量、實驗次數兩個因素直接相關。

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輔助崗-實驗員平均人數、研發投料-主要原材料數量均大幅增長,增長幅度分別為60.00%、26.81%。

2021年度,公司研發投料-主要原材料數量增長幅度26.81%小于輔助崗-實驗員平均人數的增長幅度60.00%,主要原因為:研發過程中,為了改善、優化研發產出品的性能指標,研發產出品存在重復洗滌、干燥的情形,洗滌、干燥次數越多,所需要的輔助崗-實驗員工時相對越多,使得研發投料-主要原材料數量增長幅度小于輔助崗-實驗員平均人數的增長幅度。此外,2021年度,形成的研發等外品及樣品數量大幅增長196.60%,研發成果合格率從2020年度的25.32%顯著提高到2021年度的59.21%,研發過程中對應的中控、洗滌、干燥等實驗次數隨著研發等外品及樣品數量大幅增長、研發成果合格率顯著提高而有所增加。

綜上,2021年末,公司新增15名輔助崗-實驗員,主要系研發投料-主要原材料數量大幅增長以及實驗次數有所增加共同影響所致。

2020年末輔助崗-實驗員6人,2021年末輔助崗-實驗員17人,其中2021年末較2020年末新增15名輔助崗-實驗員,離職4名輔助崗-實驗員,由于輔助崗-實驗員對專業性要求不高,替代性較強,人員流動較大。

(2)輔助崗-分析檢測員人數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所需輔助崗-分析檢測員的人員數量與原材料投入數量、分析檢測設備自動化程度等因素直接相關。

2020年度、2021年度,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平均人數分別為5人、3人;2020年末輔助崗-分析檢測員人數為3人,與2021年度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平均人數3人持平。2020年度,公司分析檢測設備原值(月度加權平均值)為563.34萬元,較2019年度分析檢測設備原值(月度加權平均值)大幅增加430.95萬元,分析檢測設備原值(月度加權平均值)大幅增加提升了公司分析檢測設備自動化程度水平,使得公司2020年度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平均人數5人減少至2020年末的3人。2021年度,公司分析檢測設備原值(月度加權平均值)為596.43萬元,較2020年度563.34萬元基本穩定,略有提升,故2021年度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平均人數3人,與2020年末輔助崗-分析檢測員人數為3人持平。

2021年末,公司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從2020年末的3人增加到6人,主要原因系:(1)公司2021年10月份購置了較多的檢測設備,分析檢測設備原值從2020年末的568.85萬元大幅增長到2021年末的729.70萬元,新檢測設備的購置增加了對于輔助崗-分析檢測員的需求,使得2021年末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人員需求增加;(2)2021年7月公司與廣東邦普(寧德時代控股子公司)進行接洽,且于2021年末通過寧德時代產品驗證、產線認證等程序,成功進入寧德時代供應鏈;廣東邦普(寧德時代控股子公司)對產品金屬顆粒數的檢測要求較為嚴格,產品金屬顆粒數的測試需經過多次提取、多次清洗富集、濾膜抽濾與烘干等環節,流程較為復雜,需要更多的分析檢測人員進行操作測試,因此期末公司增加了分析檢測人員數量以滿足金屬顆粒數分析檢測的需求。

綜上,2021年末,公司輔助崗-分析檢測員增加到6人,主要系2021年10月份購置較多的檢測設備,且為滿足廣東邦普(寧德時代控股子公司)對于金屬顆粒數分析檢測的需求,使得2021年末對輔助崗-分析檢測員人員需求增加。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技術崗-技術工程師人數分別為17人、22人;2021年末較2020年末,公司新增技術崗-技術工程師13名,離職7名,調崗1人。技術崗-技術工程師系根據研發工程師設計的研發項目方案,負責小試、中試階段研發實驗、工藝、設備改造、知識產權管理等事項的具體實施。

具體來看,技術崗-技術工程師工作內容主要包括:(1)協助項目負責人完成具體實驗過程數據的收集和實驗進度的跟進;(2)負責新產品研發轉量產過程中,新產品工藝技術標準的制定、優化及推行;(3)中試車間設備自動化改造;(4)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行業標準制定和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等。相較于輔助崗-實驗員和輔助崗-分析檢測員,技術崗-技術工程師對專業化程度要求較高,且其工作內容與原材料投料數量無直接關系,主要與研發成果關聯度較高。

2021年末,公司新增技術崗-技術工程師13名,主要系公司加強產品研發和科技創新力度。2021年度,公司新增授權16項發明專利,較2020年末(11項)增加145.45%;2021年度,新增受理45項發明專利,較2020年度新增受理(20項)增加125.00%;2021年度,新增受理10項實用新型專利,較2020年度新增受理(0項)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新增2條研發產線,增加研發用固定資產1,177.81萬元,較2020年末增加33.41%;2021年度,公司多款產品通過客戶驗證,且于當年通過寧德時代產品驗證、產線認證等程序,成功進入寧德時代供應鏈;2021年度,公司研發成果的合格率由2020年度的25.32%提高到59.21%。

綜上,2021年度較2020年度,公司研發成果顯著,與技術崗-技術工程師數量大幅增加的情況匹配。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薪酬考核制度,研發人員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費等支出。公司根據不同崗位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研發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與考核工資組成,并對研發人員實施有效的研發績效管理。公司對研發人員制定有針對性的考核指標,并將研發人員的個人業績與團隊貢獻結合,定期對研發團隊或個人進行評選,鼓勵核心技術的共享。研發項目采用研發小組責任制管理,最大化減少人員離職帶來的風險,并為研發人員的成長和晉升提供了明晰的發展道路。

公司2021年末新增研究崗-研發工程師、研究崗-研發質量工程師、技術崗-工藝品控工程師、輔助崗-質量控制員平均薪酬較高,主要與新增員工的工作年限、行業經驗、工作履歷等相關,具有合理性。上述人員平均薪酬較高的具體原因,以及2021年末公司新增45個研發人員的工作履歷、專業背景、對應部門、崗位、對應項目、薪酬水平等具體情況已申請豁免披露。

除上述外,2021年末公司新增輔助崗-實驗員、輔助崗-分析檢測員等人員平均薪酬與2021年度相同崗位平均薪酬基本接近,并無重大差異。

公司2021年末離職的16名研發人員平均薪酬總體低于相同崗位的研發人員平均薪酬,離職人員未掌握公司核心技術,可替代性較高,故平均薪酬較低。公司2021年末離職的7名技術崗-技術工程師平均薪酬稍高于相同崗位的研發人員平均薪酬,主要原因系其學歷水平較高,且擁有一定的行業相關經驗,因而薪酬水平較高;公司2021年末離職的7名技術崗-技術工程師分別為吳*、范*華、顏*濤、顧*、彭*保、陳*、方*7人,其中范*華、顏*濤、顧*、陳*、方*5人由于家庭原因等因素考慮,回到家鄉戶籍地或常住地工作(上述5人家鄉戶籍地或常住地分別為寧德市、南京市、杭州市、無錫市、昆山市),吳*2021年末短暫離開公司后又于2022年3月重新入職回到公司研發部門工作,彭*保由于個人因素考慮跳槽到上海市工作。上述人員離職屬于正常的人員流動。

2021年末公司離職16個研發人員的工作履歷、專業背景、對應部門、崗位、對應項目、薪酬水平等具體情況已申請豁免披露。

關于客戶,根據二輪問詢回復,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約定了2022年至2024年的供貨量。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

(1)戰略合作協議的約束效力;

(2)結合與主要客戶簽訂合同的周期,合同每次簽訂量等,分析在手訂單金額較低的原因,是否符合行業慣例;

(3)結合主要客戶的市場地位、發行人在主要客戶供應鏈中的占比情況、框架協議目前執行情況等,分析發行人框架協議的可執行性;

(4)公司產品以5系為主的原因,是否與主要客戶產品結構一致;公司7系、8系產品的客戶開發情況;

(5)結合前述情況,完善招股書相應的風險提示。

帕瓦股份回復稱,報告期內,公司產能利用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報告期內公司產能利用率較高,公司產能較為緊張,產能是影響公司在手訂單數量及金額的主要因素之一。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產能基本穩定;2021年度,隨著公司四期項目部分產線投產,公司產能由7,960.85噸提高到11,548.75噸,增幅較大。下面以2020年度至2022年1-3月為例,分析公司在手訂單數量較小的原因。

2020年度至2022年1-3月,公司與廈鎢新能簽訂合同平均周期一般在10天-15天/個,周期較短且較為穩定;公司與杉杉能源簽訂合同平均周期一般在10天-30天/個,隨著投產供貨計劃存在時間性差異而有所波動,但基本保持一月一簽的頻次;公司與廣東邦普于2021年末開始合作,目前保持一月一簽的簽訂合同頻次。

2020年度至2022年1-3月,公司對廈鎢新能的單個訂單平均數量分別為120.51噸/個、158.35噸/個、129.63噸/個,有一定波動,但總體較為穩定。2020年度至2022年1-3月,公司對杉杉能源的單個訂單平均數量分別為99.84噸/個、95.90噸/個、52.83噸/個,2020年度、2021年度,較為穩定,2022年1-3月數量較小,主要系公司2022年對杉杉能源主要供應的6系低鈷產品PW627三元前驅體尚未批量供貨(計劃于2022年第二季度批量投產供貨),導致第一季度的單個訂單平均數量較小。2021年度、2022年1-3月,公司對廣東邦普的單個訂單平均數量分別為376.00噸/個、544.67噸/個,隨著公司自2021年末進入寧德時代供應鏈以及雙方戰略合作協議的穩定執行,公司對廣東邦普的單個訂單平均數量有所提升。

報告期內,公司產能較為有限,為了更好地分配合適產能給不同主要客戶以保障產品供應穩定,公司與主要客戶廈鎢新能、杉杉能源、廣東邦普滾動簽署訂單,故單個訂單數量、金額較小,時點訂單量波動較大。

2020年度至2022年1-3月每季度末,公司主要客戶在手訂單合計分別為1,253.58噸、1,516.09噸、1,090.75噸、896.46噸、684.71噸、1,292.17噸、2,837.02噸、1,866.51噸、313.11噸。總體來說,公司不同時點訂單數量波動較大,部分時點訂單數量較小,主要系公司與主要客戶廈鎢新能、杉杉能源、廣東邦普滾動簽署訂單的結果。

同行業公司在手訂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8%-24%之間波動,與營業收入相比,在手訂單金額較小。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在手訂單金額占當年營業收入的比例為10.27%、21.13%,與同行業公司相比處于合理水平。綜上,公司在手訂單金額較低符合行業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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