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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建議創新印染助劑業包裝桶循環利用模式

(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建議創新印染助劑業包裝桶循環利用模式)

財聯社(杭州,記者 劉科 羅祎辰)訊,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除繼續關注物流行業外,也關注了印染助劑行業。

由徐冠巨掌舵的傳化集團是浙江的知名民營企業,旗下擁有兩大上市公司傳化智聯(002010.SZ)及新安股份(600596.SH),其中傳化智聯正在打造一個服務產業端的智能物流平臺。

過去一年,徐冠巨在調研中發現,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紡織印染助劑市場需求持續增加,使用的包裝桶數量也日益增多,但是在目前的回收模式下,包裝桶不能有效地實現循環利用,造成了資源浪費,也增加了監管部門的管理壓力。他建議,創新印染助劑行業包裝桶循環利用模式,助力行業低碳發展。

印染助劑行業包裝桶的使用數量龐大。據統計,印染助劑包裝桶使用量每年達到1000萬只,且復合年均增長率到達5%。因盛裝產品具有易清洗、可降解、環境友好的特點,印染助劑行業約80%的包裝桶經清洗后可以多次循環回收利用,平均循環利用次數可達5次。但目前行業內僅有40%的包裝桶作為周轉桶循環使用,循環使用率低。

造成周轉桶回收利用率低的重要原因是管理上存在模糊空間和不確定性,進而加大了實際執行難度。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及環保部門有關函件,印染助劑行業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嚴格管理。而根據生態環境部部長信箱有關回復,行業內普遍認為如果回收本公司供應的包裝桶,可不作為危險廢物管理;但收集其他公司的包裝桶仍需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由此導致:一是,存在部分印染企業心存疑慮,不敢將使用后的包裝桶交由印染助劑廠商回收利用;二是,即便是廠商只回收本廠的桶,由于全國印染助劑生產企業有2000多家,且使用方不可避免向多家廠商采購原料,因為包裝桶外觀相似的原因導致回收不易區分廠商,而且,在運輸、使用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出現包裝標簽破損、脫落等情況,也導致了難以區分廠商。以上多種原因導致印染助劑行業包裝桶回收利用效率低下,存在浪費現象。

突破困境,立足行業實際,徐冠巨認為,可對現有回收模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創新:將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危險廢物豁免管理的理念拓展應用于印染助劑行業包裝桶管理,實現行業內供應鏈與循環鏈的無縫銜接,建立起“銷一收一”模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行業內符合循環利用條件的包裝桶在收集、貯存、運輸、清洗等環節進行危險廢物豁免管理。

具體而言,印染助劑廠商應當承擔產品消費后的生態環境責任,對產品整個生命周期負責,特別是在產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環節。在該行業包裝桶的管理上:第一,重點落實對包裝桶的回收處置責任,“銷一收一”,即印染助劑廠商按照本公司年銷售包裝桶的數量等比例回收本公司以及同類助劑生產廠商的包裝桶。第二,明確豁免管理的對象,制定豁免標準,并確認符合豁免條件的包裝桶的豁免方式,由此,以明晰的實施路徑推動該行業問題解決。

徐冠巨表示,通過模式的突破創新,會產生積極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對行業,通過循環利用包裝桶,促進資源安全高效利用,減少大量的處置費用及購置新桶費用,預計行業內每年可產生經濟效益4.6億元,這是一筆“行業賬”;對社會,更大的一筆“環保賬”是,通過回收進而有效降低廢包裝桶的填埋量和焚燒量,預計到2025年,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3萬噸,有利于助力行業低碳發展,助推“無廢城市”建設,為實現“雙碳”目標做出顯著貢獻。

為此,徐冠巨建議:一是,在環保部門牽頭指導下,行業龍頭企業試點示范,推動模式創新。創新印染助劑行業包裝桶循環利用模式,建議在生態環境部牽頭指導下,首先選擇有一定工作基礎的龍頭企業開展試點工作,并且包裝桶的回收和再利用,由相關企業實施完成。試點工作過程中嚴格組織審核與過程監管,強化試點企業主體責任,隨后將標桿經驗擴展到行業。

二是實現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完善豁免管理體系。建議在試點范圍內探索廢包裝桶分級分類管理模式,將危險廢物豁免管理理念實踐于印染助劑行業廢包裝桶循環利用管理過程中,明確廢包裝桶的分類方式、豁免條件、豁免內容及豁免方式,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廢包裝桶的精細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關鍵詞: 循環利用 印染助劑 傳化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