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迪環境被調查或因賬務不實,投資者索賠區間已清晰
(原標題:啟迪環境被調查或因賬務不實,投資者索賠區間已清晰)
雷達財經 文|武知 編|深海
2022年2月28日晚間,啟迪環境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啟動環境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啟迪環境稱,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狀況正常。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目前尚不清楚本次立案調查涉及的具體事項,不過結合此前媒體報道和公司公告,啟迪環境或存在賬務不實的問題。
2021年10月,一篇名為《啟迪環境涉嫌造假:多個在建工程嚴重虛增,127億總額水分幾何?》的文章引起軒然大波,該報道稱,啟迪環境多個在建工程存在虛增嫌疑。2021年10月22日,啟迪環境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對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啟迪環境對近五年在建工程項目等多個事項進行回復。
2022年1月18日,啟迪環境進一步公告了湖北證監局出具的《責令改正監管措施決定書》。湖北證監局認為啟迪環境涉及以下違法違規問題:一是信息披露不準確。2021年7月18日,啟迪環境披露了12個在建工程項目的執行進度,經查發現部分項目進展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存在差異。二是會計核算不準確,部分在建工程項目的會計核算依據不規范、不充分,相關會計核算進度與實際情況存在差異。三是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產。湘潭項目初始建設的辦公樓和宿舍樓在停工后由關聯方續建,建成后由關聯方使用。雙方未及時辦理確權和交割轉讓手續。上市公司資產被占用后,公司未履行披露義務,關聯方也未向上市公司提供補償或支付對價。
針對上述情況,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表示,啟迪環境于2021年7月進行大額資產減值,導致股價出現劇烈波動。如果該等資產真實有效并且減值合理,那么資產減值導致的損失屬于投資風險的一部分,此時投資者無權提起索賠訴訟。然而,如果啟迪環境相關資產自始不實,資產減值僅僅是“洗白”此前虛增資產的手段,那么此時投資者可依據《證券法》93條提起索賠訴訟。相關投資者可關注微信公眾號“索賠吧”辦理案件登記。
關于可索賠的投資者范圍,王智斌律師認為,依據目前的公開信息,2013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間買入啟迪環境并且截至2021年7月14日仍持股的投資者,有權提起索賠訴訟。
值得關注的是,2022年1月28日,啟迪環境披露《2021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38億元至虧損48億元,虧損原因為對已停建項目、擬退出項目計提資產減值;對資產運營效率較低、不能持續運營和公司整體戰略涵蓋不到的項目進行退出、轉讓處置;對部分款項回收存在實質性障礙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及應收票據計提信用減值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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