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強化退市公司監管 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昨日,證監會就《關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對目前實踐中存在的堵點、風險點進行優化完善,推動形成一套符合退市板塊功能定位、適合退市公司特點的制度安排。
2001年退市制度實施之初,中國證券業協會建立了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開始為退市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2013年以來,全國股轉公司代為管理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逐步形成主辦券商督導、股票分類轉讓等退市公司掛牌交易和持續監管制度,實踐中運行較為平穩。
隨著注冊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常態化退市機制的進一步完善,退市情形更加健全,退市效率大幅提升,退市公司數量呈現出快速增加的態勢。截至2021年底,退市板塊掛牌退市公司數量已由2013年的45家增長到83家。隨著退市公司數量大幅增加,退市公司監管壓力逐步增大,部分制度安排已無法適應當前新的監管形勢,實踐中一些問題逐步凸顯,包括退市程序銜接不暢,公司從交易所摘牌后到退市板塊掛牌耗時較長;部分監管要求脫離實際,與退市公司生產經營現狀不匹配,監管針對性不強;風險防范與處置機制有待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等。
按照注冊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保障常態化退市的順利實施,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安排,依托現有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作為退市板塊承接退市公司,優化退市公司監管工作,維護穩定、良性的市場環境?!吨笇б庖姟妨⒆阌诼鋵崱蹲C券法》要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更好保障常態化退市平穩實施,依托現有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作為退市板塊,按照“順暢銜接、適度監管、防范風險、形成合力”的原則,對存在的堵點、風險點進行優化完善,推動形成一套符合退市板塊功能定位、適合退市公司特點的制度安排。
具體來看,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強化退市程序銜接,暢通交易所退出機制,完善主辦券商承接安排,簡化確權登記程序,優化退市板塊掛牌流程,推動退市公司平穩順暢進入退市板塊;二是優化退市公司持續監管制度,從退市公司實際情況出發,合理設定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差異化的監管機制,提升監管精準性、適應性;三是健全風險防范機制,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引導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企業通過市場化途徑退出市場,促進風險收斂和逐步出清;四是完善退市公司監管體制,構建職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監管機制,強化各方分工協作和統籌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
關鍵詞: 風險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