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工作意見 6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出臺了一大批利企便民的措施,我國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市場主體不斷發展壯大,但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仍面臨不少困難問題,亟須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局長盧向東表示,這6個試點城市產業體系完備、市場主體規模比較大,同時兼顧了東西部地區,各有優勢和特點,在這6個城市開展創新試點示范效應比較強,對全國其他地方輻射帶動作用大。
國務院將健全改革協調聯動機制,指導試點城市細化完善具體的實施方案,做好創新試點的跟蹤評估,抓好改革舉措的落實落地。國務院也將研究適時擴大試點城市的范圍,動態更新改革事項清單,不斷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為此,《意見》提出,要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破除招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方便市場主體辦理名稱登記、信息變更、銀行開戶、注銷等相關手續;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推動分階段整合規劃、土地、房產、交通、綠化、人防等測繪測量事項;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探索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需要的準入準營標準。
此外,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與部分重要貿易伙伴口岸間相關單證聯網核查,開展“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優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加強涉外商事法律服務;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健全遏制亂收費、亂攤派的長效機制;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建立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推行涉企事項“一照通辦”,全面實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
《意見》強調,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夯實監管責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流程的監管機制,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領域,實行懲罰性賠償等制度。要加快打破信息孤島,擴大部門和地方間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范圍,推動更多數據資源實現安全高效互通共享。
《意見》要求,要建立改革事項動態更新機制,定期對創新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對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市場主體歡迎的改革措施要及時在更大范圍復制推廣。要堅持穩步實施,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有序推進創新試點工作走深走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