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監管局叫停MGA 業務員出單難度將加大
保險業管理型總代理模式(MGA)一度被列為鼓勵的創新方向,但如今卻遭地方監管局叫停。近日,河南銀保監局發布《關于規范人身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合作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叫停轄區內人身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管理型總代理(MGA)”方式進行合作。
河南銀保監局稱,部分人身險公司與保險中介以“管理型總代理”的名義開展合作,該合作方式涉嫌虛掛保險中介業務,無法實現保險公司對合作中介渠道的有效管理。
根據《通知》,相關機構不得再以MGA模式進行業務合作,雙方的合作必須直接簽訂保險業務代理或經紀協議。存在此類問題的機構,應立即停止新單業務合作,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相關機構不得再以上述方式進行業務合作。
MGA即管理型總代理,指保險人將其承保權限授權給一家代理人,代理人經授權后代理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該模式的本質是保險市場成熟后產生的進一步細化分工,在保險產品端和保險渠道端之間進行匹配與管理,完善保險生態鏈中的運營與服務鏈條。
事實上,MGA模式在日常經營中較為常見。一般而言,頭部中介機構因具備流量變現、產品開發等議價能力,更容易拿到獨家高傭金的保險產品。而后,頭部中介機構可以轉包給中小中介機構開展營銷合作。
早在2017年,原保監會便表示,要“探索豐富保險中介市場主體層次、探索試點管理型總代理模式、探索團購職業責任保險模式”。
2020年12月13日《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頒布,其中最大的利好就是讓保險中介有了走向聯盟與MGA模式的政策基礎。第61條:“征得委托人同意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可將互聯網保險業務轉委托給其他保險中介機構開展。”
作為國際常見的業務經營模式,MGA模式已“落地開花”。數據顯示,目前國內的2600多家保險專業中介公司中,大多數機構都呈現“小”“散”的狀態,一是缺少市場議價能力,二是缺少模式復制能力,三是缺少資本支持能力,部分小而美的機構和個人團隊,都只能在較小的經營半徑和尺度上運轉。
某保險中介機構負責人表示,MGA模式的方向是好的,我國有2000多家保險中介機構,這其中有部分保險中介機構不完全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因此,MGA模式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性。
資深精算師徐昱琛表示,MGA模式猶如一座橋梁,一端連接著各地的中小保險經代公司,一端連接著管理能力相對較弱的保險公司。這可以使得更多的保險產品通過保險經代公司去銷售,當地的消費者能夠獲得更多的保險體驗。如果中小保險中介機構與保險公司直連的話,會帶來昂貴的商務管理成本,其中包括搭建系統等。而通過MGA模式可以節約成本,使得消費者在買保險時有更多選擇。
“然而,在轉包業務過程中,保險中介、頭部機構很難直接觸達一線,并未能及時做好合規管控,易滋生虛列費用等‘造假’行為。對于消費者而言,若投訴情況未得到很好解決,也容易造成品牌聲譽風險。”某險企負責人直言。
“保險中介機構不能通過MGA模式來得到保險公司產品的簽署,也就是失去了代理權。規模較小的保險中介機構無法直接簽約保險公司,可能會影響到代理人隊伍的穩定,以及投保人之前通過MGA模式購買的保單服務銜接面臨考驗。”某保險中介公司負責人談及MGA模式被叫停的影響時說道。
徐昱琛表示,總體來看,叫停MGA模式對當地保險產品供給會帶來一定影響,他認為,如果河南省中小保險中介機構本來有合作,對消費者來說有更多的產品供選擇,但叫停后,產品供給減少,導致業務員出單難度加大,消費者的選擇面也變小了,同時或將影響當地整個保險市場。(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