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信托全產業鏈布局 提升主動管理能力
時隔兩年之久,信托公司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再度回歸大眾視線中,近日,國民信托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機構資格獲得監管批復,為該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打開了新的窗口。8月3日,國民信托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回應稱,未來該公司將進行全產業鏈布局,在資產購入、證券發行、信托財產管理和信托利益支付過程中,以受托人身份積極參與資產標準確定、基礎資產盡調、交易結構設計、信息披露、證券本息兌付清算等各項工作。
又一家信托公司獲批入局
信托公司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團隊”再度進行擴容,8月2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關于國民信托有限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機構資格的批復》批準該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機構資格,負責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財產并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這也是時隔兩年后,監管再次對信托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開閘”,在國民信托之前獲得批復的信托公司為民生信托,獲批的日期為2019年7月22日。
對獲得市場準入資格的意義,國民信托相關負責人8月3日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民信托從2019年開始啟動業務轉型,將展業重心轉向主動管理和專業化業務。其中證券信托業務是重點發展的業務領域之一。近兩年來,該公司在證券業務的審批、投后、業務等方面配置了充足的人才儲備,在估值、財務等IT系統方面進行了優化和完善,并在前期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ABS和ABN業務的過程中積累了成功的實踐經驗。
“特定目的信托業務資質能夠讓國民信托把資產證券化業務鏈條上信托公司可扮演的角色有效連接起來,從而進一步發揮信托制度優勢,豐富公司證券業務模式,推動公司專業化轉型進程。”上述國民信托相關負責人說道。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稱,獲得這一資格說明國民信托原有問題得到較為妥善處理,恢復業務數年來經營正常未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有利于提升國民信托綜合信托服務能力,一方面可以幫助現有交易對手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存量資產,提升經營效益;另一方面可以提升該公司財富管理部門的業務豐富度,提升財富管理效能。
應進一步提升主動管理能力
近年來,資產證券化業務成為信托公司轉型布局的重點,8月3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Wind數據統計發現,2021年開年至今,共有包括華能貴誠信托、華潤深國投信托、五礦國際信托、光大興隴信托、中航信托、建信信托、云南國際信托、天津信托在內的共計38家信托公司參與了資產證券化業務,其中,參與交易商協會資產支持票據、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的信托公司各有36家、17家,開年至今發行規模合計分別為651.521億元、1482.21億元。
去年11月,為進一步加強信托公司市場準入工作管理,銀保監會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指出,調整“信托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機構資格”準入條件,適當放寬對信托公司經營年限和監管評級的要求。
隨著監管的進一步放寬,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信托公司數量將呈現日益增長態勢。不過需要關注的是,當前,信托公司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仍處于初級階段,如何提升在資產證券化產品交易結構設計、證券承銷、中后期管理方面的能力是信托公司需要思考的問題。
在國民信托相關負責人看來,資產證券化業務應關注基礎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包括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對資產規模的保障倍數、超額情況,以及通過加壓測試,對公司信托產品的覆蓋等。產品結構上需關注分層交易結構比例、風險觸發機制中的加速清償條款、違約事件和權利完善事件、差額補足、流動性支持等外部增信安排,保證資產的安全性。根據不同交易對手和底層資產情況,也應關注對應外部的增項,包括差補、保證擔保等。
談及未來對產品交易結構設計、證券承銷、中后期管理方面的考量,上述國民信托相關負責人透露稱,“公司將從Pre-ABS到后期處置進行全產業鏈布局,盡職參與證券化實施前期、中期、運行管理期和結束期的全服務流程,在資產購入、證券發行、信托財產管理和信托利益支付過程中,以受托人身份積極參與資產標準確定、基礎資產盡調、交易結構設計、信息披露、證券本息兌付清算等各項工作,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正如廖鶴凱所言,信托公司還是應堅定不移地按照監管的目標,不斷提升自身主動管理能力,不斷壓縮通道業務規模和占比。充分發揮信托牌照優勢,充分履行受托人職責,建立相關的完備的系統和制度,完善盡職調查的步驟和能力;加強相關團隊的建設和管理,提升全方位服務交易對手的能力;不斷提升發行能力和發行規范,在高速發展的情況下獲得更好的效益。(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