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各分支機構開多張罰單 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等
監管對銀行業務合規監管力度不減。7月以來,央行各分支機構陸續開出多張罰單,包括廣東順德農商行、湖北荊門農商行、濟寧銀行、新安銀行在內的20余家銀行接連被處罰,處罰金額在幾十萬到上百萬不等。從處罰事由來看,多與未按規定開展或持續開展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報送或填報大額交易報告或可疑交易報告相關。對此,分析人士指出,未來銀行業監管的重點可能是數據治理、反洗錢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機構應當嚴格對照監管要求強化內控管理,明晰人員分工,厘清合規制度,從源頭上杜絕可能存在的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7月22日梳理發現,7月以來,央行各支行已披露共計31張罰單,其中20余張涉及銀行。從處罰事由來看,“吃罰單”銀行中,包括廣東順德農商行、湖北荊門農商行、濟寧銀行、濟南農商行、舒城農商行、新安銀行、福建漳州農商行、齊齊哈爾農商行在內的19家銀行,均涉及未按規定開展或持續開展客戶身份識別、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未按規定報送或填報大額交易報告或可疑交易報告等違法事由。
例如,濟寧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7項違法行為,吃了112.2萬元罰單。云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未按規定要素、格式和填報要求報告大額交易報告,被處以70萬元罰款。山東商河農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處以119萬元罰款。新安銀行因未按規定開展可疑交易甄別分析、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冠字號碼查詢解決涉假幣糾紛舉證的工作機制”、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工作等6項違法事由,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對其處以50.6萬元罰款。
銀行為何屢因相同事由被處罰?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認為,一方面是由于客戶身份識別、填報大額交易報告或可疑交易報告環節等歷來為合規工作的薄弱環節,另一方面則表明銀行業機構未汲取歷史教訓,未能及時強化和鞏固自身的合規建設。
從處罰金額來看,所涉金額從43.8萬元至353萬元不等。具體來看,7月7日,青海湟源農商行因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未按規定解繳假幣、未按規定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備案被中國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處以警告,并罰款43.8萬元;7月13日,廣東順德農商行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其開出了353萬元的罰單。
另從處罰主體來看,農商行占據了大多數,19家涉及相關違規的銀行中,共有11家為農商行。談及被罰主體多為農商行的原因,蘇筱芮表示,被罰主體以農商行居多,主要是由于此類小型銀行業務較為粗放,且合規建設的能力水平遠不及大行。
資深銀行業分析人士王劍輝進一步指出,農商行本身合規管理基礎相對薄弱,同時為了提升交易次數,防止一些客戶因申請業務需要核實、填報內容過多而放棄申請,所以一些農商行并未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上述違規行為反映的基本都是銀行日常微觀經營層面的問題,同時這些問題也與反洗錢、反詐騙、金融安全等密切相關。”王劍輝說。
對于銀行業未來監管的重點,蘇筱芮認為,未來銀行業監管的重點可能是數據治理、反洗錢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據了解,今年6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采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反洗錢義務。
“金融機構應當嚴格對照監管要求強化內控管理,明晰人員分工,厘清合規制度,從源頭上杜絕可能存在的風險。”蘇筱芮表示。(記者 孟凡霞 實習記者 李海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