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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內控管理不到位等 民生人壽徐州中支合計被罰18萬元

7月6日,徐州銀保監分局發布罰單顯示,因存在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保險詐騙、內控管理不到位的行為,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民生人壽徐州中支”)合計被罰18萬元。

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保險詐騙方面,2016年10月,在被保險人王XX理賠案件中,民生人壽徐州中支客服部主管張X一人調查并形成理賠調查報告,最終賠付11萬元。2020年4月27日,徐州市XX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張X犯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證實張X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根據《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工作指南》相關規定,高額案件是指賠付金額超過10萬元的理賠案件。根據《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調查工作指引》規定,高額理賠案件專項調查嚴格執行雙人調查,且至少有一名調查員為總公司理賠人員或總公司客戶服務部指定的分公司理賠人員,民生人壽徐州中支未執行上述規定。

內控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缺少員工職業道德培訓。經查實,民生人壽徐州中支對從業人員的培訓缺少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思想品行教育相關內容,原員工(個人代理人)杜XX、吳XX、張X等6人犯罪被司法機關判決。二是入職資料核實不到位。原員工杜XX2014年7月1日入職,2017年3年22日離職,2017年5月31日再次入職。經查實,民生人壽徐州中支缺少對杜XX入職時提供的學歷真實性核實的相關材料。

綜上,民生人壽徐州中支被罰16萬元,相關責任人李文華被警告并罰款2萬元。(陳婷婷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