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實施風險警示 維維股份股票簡稱變更
停牌1日的維維股份自4月27日起,正式被實施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為“ST維維”,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根據維維股份發布的關于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未按要求對關聯資金拆借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見的《202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認為維維股份未按照相關規定就關聯資金拆借行為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程序,同時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同時,維維股份的內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時發現并糾正上述違規行為,存在重大缺陷。
此前,維維股份被曝出控股股東在董事會和公司高管的“協助下”,連續多年占用公司非經營性資產。3月31日,上交所對維維股份及其相關董事、監事、高管人員連發三份函件,就其前期的違規行為予以公開譴責、通報批評和并予以監管關注;4月23日,上交所又向維維股份發出監管工作函,與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事項有關,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一般股東。目前公司新一屆董事會已于2021年4月21日前全部解決了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問題,收回了占用資金本息。公告顯示,公司新一屆董事會已全面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杜絕類似問題發生。上交所也針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資金占用等違規行為作出了紀律處分。
事實上,不止維維股份,時值年度審計和年報披露的關鍵節點,不少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者控股股東的資金占用問題相繼被曝光。深交所4月13日向協鑫能科下發年報問詢函,對其資金占用、預付賬款、質押風險等提出了問詢;此前,香雪制藥在對深交所的回復中,自曝控股股東廣州市昆侖投資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5.31億元,占凈資產的15.22%;年初粵泰股份也曝出被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資金約1.68億元。澄星股份近日也曝出控股股東澄星集團資金占用事項,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達7.07億元。澄星股份解釋稱,因被動接受3家銀行的方案,導致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興霞物流被動地和江陰市互助發展擔保有限公司發生總計7.07億元的往來余額。往來余額正是澄星股份用來給控股股東澄星集團還貸的資金,至今未能償還給上市公司。若澄星股份未能在2020年年報披露日(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也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宋一欣表示,應當區分正常的資金占用和違規的資金占用兩種情況。如果大股東蓄意、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就侵犯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一般會受到證監會查處、處罰,而投資者也可以根據處罰決定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