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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法院:“云上法庭”隔空審 妨害公務照判刑

“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絕不再犯……”

8月10日,天長法院利用微信小程序“云庭”開庭審理一起妨害公務罪案件,被告人曹某向法庭作認罪陳述。法庭當庭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曹某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5月10日17時許,被告人曹某無證駕駛“江淮”牌小型汽車(逾期未檢驗)途經該市二鳳路與永福路交叉口南側時,遇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設卡,查處逾期未年檢車輛。為逃避處罰,曹某在民警蔣某帶領輔警王某等人對其進行檢查并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車輛強行變道、后闖紅燈加速逃離,致使抓住其駕駛位車門把手阻止其逃跑的輔警被拖拽并扭傷腳。公訴機關認為,曹某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曹某以暴力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故作出上述判決。曹某服判,表示不上訴。

庭審嚴格按照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審理程序進行,整個庭審過程畫面流暢、聲音清晰、程序規范。疫情當前,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充分保障被告人、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該院利用“云庭”審理,做到疫情防控與執法辦案“雙同步”。今年,“云庭”審理7起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