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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法院:丈夫逃逸妻“頂包” 夫妻雙雙被判刑

妻子害怕丈夫交通肇事逃逸獲刑,家里失去“頂梁柱”,主動為丈夫“頂包”,結果夫妻雙雙觸犯刑法被判刑。日,天長法院公開審理并宣判了這起包庇罪案件,被告人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已判刑)與鄭某系夫妻。2020年5月15日20點多,王某駕駛小型面包車在該市X139線(天鄭路)6KM路段處,與行人夏某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受損、夏某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王某駕車逃離現場,并告知妻子鄭某發生了交通事故。鄭某害怕丈夫坐牢,便駕駛肇事車輛來到現場,向辦案人員虛假陳述其是與夏某相撞的車輛駕駛人。次日,鄭某主動到公安機關交代包庇王某的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明知王某交通肇事逃逸,為犯罪嫌疑人,仍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意圖使其丈夫逃避刑事制裁,其行為構成包庇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鄭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其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符合社區矯正條件,可以適用非監禁刑。據此,根據被告人鄭某的犯罪事實、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家庭誠可貴,守法價更高。千萬不能為顧及家庭,而置國家法律于腦后,否則不僅不能顧及家庭、眷顧家人,反而觸及國家法律。本案中,鄭某心存僥幸,欲蓋彌彰,替夫頂罪,最終以身試法,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