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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遠法院“外圍集中”再行動

日,懷遠法院組織開展“五個一批”暨“深攻積案”外圍集中統一執行行動。行動歷時4天,出動警車6臺、執行干警13人,分6個執行組,出發江蘇、山東、浙江等幾個省十余城市。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3人,執結案件4件,執行到位金額174.3萬元,查封房屋2套,為32個案件凍結股權價值3000余萬元,凍結工程款86萬元。

“法官請放心,我們一定回老家處理!”

7月7日中午,執行干警到達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東洲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成功定位被執行人呂某某、李某某的住所地址。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兩次前往該處地址,方找尋到兩被執行人。經過執行干警一番普法教育,被執行人呂某某、李某某幡然醒悟,表示期一定回老家處理案件,申請執行人也表示同意。7月12日,呂某某、李某某按約到懷遠法院,并履行完畢法定義務13萬余元。

“麻煩法官盡快把我的限高取消吧!”

7月7日,執行干警到達江蘇省徐州市沛縣,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被執行人某公司及其法人汪某將一批價值9萬余元的汾酒折抵貨款并交付完畢。原來,該公司由于經營不善面臨倒閉,但仍欠貨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不斷地向某公司法人汪某闡明利弊,向其釋明不積極履行恐對其生產經營和公司信譽造成不可逆的影響,法定代表人也將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最終汪某表示愿意用價值9萬余元的汾酒沖抵債務,遂發生上述一幕。

“我們也申請過執行,肯定配合法院工作!”

7月9日晚,執行干警到達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某大廈,就兩間商鋪成功找尋到商鋪的租客徐某,向其說明此商鋪已由安徽某商貿有限公司抵付給懷遠縣農村商業銀行,其房租應當按期交予懷遠農商行,希望其配合工作。徐某當即表示同意、支持法院工作,并表示自己也在法院申請過執行,對案件執行十分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