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实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聯動守護“綠水青山”

日,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宣城市林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立了宣城市檢察機關、林長制工作機構及有關林長會議成員單位協同推進林長制,聯動守護“綠水青山”的工作機制。

《意見》明確建立信息共享、會商研判、“兩法”銜接、公益訴訟、異地修復、技術支撐、聯合督辦、協同監督等8項具體工作機制,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有效銜接。

《意見》明確建立的異地修復機制,這在安徽省屬于首創,規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檢察機關根據情況在生態脆弱區、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公園等地劃定一定區域作為檢察公益林基地。對盜伐林木、濫伐林木、破壞林地等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或者無法完全修復的,檢察機關可依法向賠償義務人主張損害賠償金,也可要求賠償義務人在檢察公益林基地種植樹木以修復受損生態。

《意見》要求,要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懲治、預防、監督、保護等司法職能,加強與林長制工作機構及有關會議成員單位的會商互動,發揮疊加效應,協同開展涉林執法活動,加大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等林業生態資源的保護力度,不斷提升森林和濕地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