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焦點!太美科技:創始股東“另開張”或存業務競爭 原項目經理帶隊出走成對手
《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虔泊/作者 庭初/風控
(資料圖)
在科創板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理念下,科創板企業“硬科技”的屬性和質量水平,系上市審查的重點。此番沖擊科創板,浙江太美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美科技”)變更上市標準,從其首次申報時的“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變更為“預計市值不低于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然而,2019-2021年,太美科技持續虧損且處于“失血”狀態,同期,在銷售費用率高于同行的同時,太美科技的獲客成本與客戶流失率均整體呈上升態勢。此外,太美科技超九成專利或系“突擊”取得,且其歷史上多項專利申請曾因不具創造性遭駁回。值得注意的是,此外,通過太美科技與其前員工的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中,牽出太美科技的昔日項目經理、軟件開發工程師曾“帶隊出走”,開發并銷售高度相似的軟件的“往事”。不僅如此,太美科技的首席科學官離職后,創立的企業或與太美科技存在業務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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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凈利潤與經營性凈現金流雙雙告負,獲客成本與客戶流失率均走高
有無相生,難易相成。財務數據是企業盈利能力的直觀體現。然而,報告期內,太美科技的凈利潤均告負,且持續處于“失血”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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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0-2021年營收增速超40%,凈利潤常年告負
據太美科技于2023年3月7日簽署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書”),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93億元、3.14億元、4.66億元、2.4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3.62億元、-4.99億元、-4.79億元、-2.2億元。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研究,2020-2021年,太美科技營業收入的增速分別為62.22%、48.53%。
由以上可知,2020-2021年,太美科技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且增速均超40%。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的凈利潤皆為負,處于持續虧損狀態。
另外,報告期內,太美科技處于持續“失血”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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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經營性凈現金流與凈資產收益率均告負
據招股書,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26億元、-1.02億元、-2.1億元、-1.74億元。
顯然,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持續處于“失血”困境。
此外,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凈資產收益率均為負。
據招股書,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39.52%、-25.8%、-31.94%、-15.43%。
此外,報告期內,太美科技的銷售費用率高于可比同行上市公司的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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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銷售費用率高于同行均值,平均獲客成本整體呈上升趨勢
據招股書,太美科技的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分別為Medidata Solutions,Inc(以下簡稱“Medidata”)、Veeva Systems Inc(以下簡稱“Veeva”)、醫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渡科技”)、杭州泰格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格醫藥”)、Science 37 Holdings, Inc(以下簡稱“Science37”)。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的銷售費用率分別為32.55%、30.74%、34.31%、31.58%。同期,太美科技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銷售費用率的平均數分別為16.91%、15.54%、17.17%、14.78%。
即是說,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的銷售費用率均高于同行均值。
與此同時,太美科技的平均獲客成本總體呈上升趨勢。
據太美科技于2022年3月7日簽署的《關于浙江太美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2018年,太美科技的平均獲客成本為4.24萬元。
據太美科技于2023年2月6日簽署的《關于浙江太美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函回復”),2019-2021年,太美科技的平均獲客成本分別為6.32萬元、5.77萬元、6.2萬元、7.21萬元。
由此可見,2018-2021年,太美科技的平均獲客成本整體呈現上漲趨勢。
此外,2019-2021年,太美科技的SaaS產品客戶流失率逐年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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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19-2021年,SaaS產品客戶流失率逐年上升
據招股書,太美科技是基于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的生命科學產業數字化解決方案提供商,產品和服務覆蓋臨床研究、藥物警戒、醫藥市場營銷等環節。報告期內,太美科技主要銷售自主研發的臨床研究、藥物警戒、醫藥市場營銷等領域的SaaS產品,并基于數字化技術優勢,提供相關領域的專業服務。
SaaS,全稱為Software as a Service,意思為軟件即服務,是一種基于互聯網提供軟件服務的應用模式。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SaaS產品銷售金額分別為5,868.01萬元、8,478.68萬元、11,986.36萬元、6,764.17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0.33%、27.01%、25.71%、27.42%。
據首輪問詢函回復,2019-2021年,太美科技SaaS產品客戶流失數量分別為36個、55個、88個,新增客戶數量分別為175個、187個、214個,總客戶數量分別為421個、553個、679個,客戶流失率分別為12.77%、13.06%、15.91%。
2019-2021年,太美科技SaaS產品年費制收費客戶流失數量分別為4個、7個、28個,新增客戶數量分別為84個、96個、114個,總客戶數量分別為172個、261個、347個,客戶流失率分別為4.35%、4.07%、10.73%。
即是說,2019-2021年,太美科技SaaS產品的客戶流失率與年費制收費客戶流失率均處于上升態勢。
對此,太美科技表示,2021年,SaaS產品年費制收費模式下客戶流失率小幅上升主要系公司藥物警戒領域產品調整銷售策略,更多地與客戶簽訂項目制合同而非年費制合同,相應地,部分客戶基于自身業務需求由簽訂年費制合同轉為簽訂項目制合同,切換付費模式的客戶并未流失,公司年費制SaaS產品的客戶粘性仍處于較高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太美科技的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毛利率告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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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兩項業務的收入占比合計超兩成,毛利率均告負
據招股書,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臨床運營服務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795.32萬元、3,439.77萬元、5,665.86萬元、2,625.2萬元,占其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4.45%、10.96%、12.15%、10.64%。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的臨床運營服務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5.23%、-13.4%、-11.21%、-44.94%。
由此可見,2020-2021年,太美科技的臨床運營服務業務毛利率均為負。
對此,太美科技稱臨床運營服務業務毛利率波動較大,且部分年份毛利率為負是由于其臨床運營服務開展時間較短,規模較小,在項目競標中處于相對弱勢,成本控制尚需改進。
值得注意的是,2020-2021年,太美科技的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毛利率也同樣告負。
據招股書,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的收入分別為284.57萬元、2,771.78萬元、5,275.16萬元、4,171.92萬元,占其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47%、8.83%、11.32%、16.91%。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年,太美科技的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01%、-2.43%、-10.74%、0.28%。
不難看出,2020-2021年,太美科技的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毛利率均為負,并且,太美科技的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收入上升的同時,其毛利率下滑。
據招股書,對于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毛利為負的原因,太美科技稱,由于太美科技的數字化SMO解決方案不擁有自營臨床協調員團隊,而是基于數字化管理能力和行業資源整合能力開展,在規模較小時無法覆蓋成本,毛利率為負。后續隨著規模效應的逐漸顯現和數字化管理能力的提升,太美科技將不斷改善毛利率水平。
上述情形看出,報告期內,即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太美科技凈利潤均為負,同期,太美科技處于持續“失血”狀態,且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也為負值。另一方面,2019-2021年,太美科技不僅銷售費用率高于同行均值,平均獲客成本還總體呈上升趨勢;同期,太美科技的SaaS產品面臨客戶流失率逐年升高的窘境。而對于臨床運營服務業務與數字化SMO解決方案業務毛利率均為負的太美科技而言,其未來的競爭力如何?
不僅如此,太美科技超九成專利或系“突擊”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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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昔日項目經理曾帶隊離職“另起爐灶”,創始股東“出走”創立企業或存業務競爭
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萍际堑谝簧a力,企業獲得的專利數量可以一定程度上展示出其自身的競爭力。然而,在研發方面,太美科技不僅超九成專利申請于開始輔導當年及以后,其歷史上多項專利申請曾因不具創造性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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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獲得授權的179項專利中,超九成專利申請于2020年及以后
據浙江省監管局于2020年12月28日發布的輔導工作進展報告,太美科技的輔導工作自2020年9月開始。
據招股書,截至2023年1月31日,太美科技共獲得179項授權專利,申請于2020年及以后的專利數量為167項。
即截至2023年1月31日,太美科技獲得的授權專利中申請于2020年及以后的專利數量占專利總數的93.3%。
可見,太美科技超九成專利為上市輔導當年及以后申請。
此外,2020-2021年,太美科技多項發明專利申請因不具備創造性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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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0-2021年,三項發明專利申請曾因不具備創造性遭駁回
據招股書,上海太美星云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為上海億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美星云”)、杭州太美星程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太美”)系太美科技的子公司。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2019年12月31日,杭州太美申請一項名為“臨床試驗研究中的醫學影像閱片方法和系統”的發明專利,專利申請號為2019114159228,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案件狀態為駁回失效。
2021年2月26日公布的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顯示,該申請因獨立權利要求以及從屬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同時說明書中也沒有記載其他任何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被駁回。
2019年12月31日,太美星云申請一項名為“一種基于風險管理的數據泄露防護方法及集成系統”的發明專利,專利申請號為2019114120938,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案件狀態為駁回失效。
2020年12月25日公布的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顯示,該申請因所有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同時說明書中也沒有記載其他任何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被駁回。
2019年12月27日,太美星云申請一項名為“一種面向隨機和發藥的實時過程監控方法”的發明專利,專利申請號為2019113993621,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案件狀態為逾期視撤失效。
2020年12月10日公布的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顯示,該申請的所有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同時說明書中也沒有記載其他任何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此外,2021年3月31日公布的視為撤回通知書顯示,該專利申請因申請人未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0年12月10日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答復,該申請被視為撤回。
由此可見,太美星云申請的一項發明專利因不具備創造性,且說明書中沒有記載其他任何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實質內容被駁回,并且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視為申請撤回。
由以上可知,2020-2021年,子公司太美杭州及太美星云所申請的三項發明專利均因不具創造性被駁回,且2021年3月31日,專利申請“一種面向隨機和發藥的實時過程監控方法”還因逾期未答復被視為撤回。
此外,太美科技昔日的項目經理和軟件工程師曾“帶隊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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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昔日軟件工程師及項目經理“帶隊出走”研發相似軟件,或成競爭對手
據招股書,嘉興太美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美有限”)系太美科技的前身。
據(2017)浙01民初1520號文件,太美有限與嘉興麥瑞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麥瑞醫療”)、沈錦曉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原告太美有限就被告麥瑞醫療、沈錦曉、屠飛、陳寅衍、嘉興如禾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如禾”)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6年2月9日,太美有限與沈錦曉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沈錦曉從事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同年7月18日,雙方簽訂《太美有限知識產權保護與保密協議》。并且,《員工履歷登記表》記載沈錦曉自2014年2月9日入職太美有限,于2017年7月20日離職。
2016年7月31日,太美有限與屠飛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屠飛從事研發部項目經理。2016年7月18日,雙方簽訂《太美有限知識產權保護與保密協議》、《太美有限競業限制協議》。并且,《員工履歷登記表》記載屠飛自2014年8月入職太美有限,作為項目經理參與EDC項目,于2017年7月20日離職。
2016年4月9日,太美有限與陳寅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陳寅衍從事軟件開發工程師。同日,雙方簽訂《知識產權、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合同》?!秵T工履歷登記表》記載陳寅衍自2013年11月25日入職太美有限,作為研發成員參與EDC項目,于2017年6月16日離職。
值得一提的是,陳寅衍辯稱,其于2017年6月從太美有限處離職后,雙方的競業協議已終止,并且,太美有限并未向其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隨后,2017年6-7月,太美有限員工吳佳斌、朱娟娟、王旭、吳劍鋼、廖文龍均先后離職。
換言之,2017年6-7月,太美有限EDC項目經理屠飛,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沈錦曉、陳寅衍,員工吳佳斌、朱娟娟、王旭、吳劍鋼、廖文龍均先后離職。
值得一提的是,在離職前,屠飛、沈錦曉、陳寅衍注冊成立醫療軟件公司。
據(2017)浙01民初1520號文件,屠飛、沈錦曉、陳寅衍在職期間成立了麥瑞醫療及嘉興如禾,并對外宣傳其可提供與太美有限享有著作權相同或相似的軟件。
其中,麥瑞醫療成立于2017年6月28日,經營范圍為醫療軟件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臨床試驗數據的管理和統計分析等。2017年12月8日,麥瑞醫療的投資人由吳佳斌、陳寅衍變更為朱娟娟和嘉興瑞風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瑞風”)。
值得注意的是,嘉興瑞風系麥瑞醫療的投資人,成立于2017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吳佳斌,股東包括王旭、廖文龍、陳寅衍、吳劍鋼、吳佳斌、朱娟娟。
另外,嘉興如禾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經營范圍為企業管理服務、商務信息咨詢、企業形象策劃。
即是說,2017年6月28日及2017年11月13日,太美有限EDC項目經理屠飛,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沈錦曉、陳寅衍分別創立麥瑞醫療及嘉興如禾,并且,麥瑞醫療的投資人嘉興瑞風,其股東為同期離職的太美有限前員工。
據(2017)浙01民初1520號文件,2017年11月8日,太美有限向杭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了以下訴訟請求,其一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使用與太美有限有關的軟件相同或相似源代碼的侵權行為。
其二,判令麥瑞醫療停止使用及運營與太美有限相同或相似的軟件系統。其三,判令被告公開道歉,并停止其網站運營。其四,判令被告共同賠償太美有限經濟損失50萬元、律師代理費2萬元,合計52萬元。其五,本案的訴訟費用由五名被告共同承擔。
庭審中,太美有限明確其以名稱為“太美醫療臨床研究電子數據采集系統”(以下簡稱“EDC,eCollectV3.0”)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太美醫療臨床研究電子數據采集軟件Ecollect_4_0及ECollect3.0.6版本軟件源代碼,以名稱為“太美醫療移動化中央隨機軟件(以下簡稱“IWRS V2.0”)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太美醫療移動化中央隨機軟件IWRS4.1及IWRS4.2版本軟件源代碼主張著作權。
由以上可知,2017年11月8日,太美有限向法院起訴屠飛、沈錦曉、陳寅衍、麥瑞醫療、嘉興如禾,并就軟件著作權EDC,eCollectV3.0,太美醫療臨床研究電子數據采集軟件Ecollect_4_0及ECollect3.0.6版本軟件源代碼,軟件著作權IWRS V2.0,太美醫療移動化中央隨機軟件IWRS4.1及IWRS4.2版本軟件源代碼主張其著作權。
然而,經過分析對比,法院認為太美有限所主張權利的軟件除Ecollect_4_0外,均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據(2017)浙01民初1520號文件,法院分析稱,被告的EDC1.7軟件與太美有限主張著作權的ECollect_4_0軟件構成實質性相似。此外,該軟件與太美有限主張著作權的ECollect3.0.6軟件不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另外,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EDC1.7軟件與eCollectV3.0軟件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
與此同時,法院認為,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被告的IWRS1.X軟件與原告的IWRSV2.0軟件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
最終,法院判決麥瑞醫療立即停止侵害太美有限享有的ECollect_4_0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為。此外,麥瑞醫療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太美有限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10萬元。
由此可知,太美有限昔日項目經理及軟件工程師曾“帶隊出走”,侵害太美有限軟件著作權遭太美有限起訴。然而,太美有限所主張的著作權中,僅Ecollect_4_0軟件的主張權利獲得法院支持。
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太美科技的一名創始股東離開太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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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19年創始股東兼首席科學官肖亮離職,創立企業與太美科技業務或存交疊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3年3月7日,趙璐合計控制太美科技33.2994%的股份,為太美科技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13年,太美有限由唐麗莉和肖亮共同出資設立,法定代表人為唐麗莉,設立時太美有限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其中,唐麗莉以貨幣出資5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5%。肖亮以貨幣出資4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5%。此外,唐麗莉與趙璐系夫妻關系。
由以上可知,肖亮為太美科技的創始股東之一。
據首輪問詢函回復,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肖亮任太美科技的總經理,其負責太美科技的整體經營與管理。在職期間,肖亮完成了早期技術團隊和銷售團隊的組建。2016年2月,趙璐正式全職加入太美科技以后,經營管理職責逐步向趙璐過渡。
2016年6月至2019年8月,肖亮任太美科技首席科學官,參與太美科技部分業務的管理,主要負責內控部工作,制定和發布太美科技業務規范性文件、知識產權的申請,同時負責對接部分政府事務。
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肖亮成為甫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甫康科技”)的聯合創始人,并任甫康科技副總裁。2021年8月至首輪問詢回復簽署日2023年2月6日,肖亮任南京辛格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辛格迪健康”)的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甫康科技成立于2015年11月3日,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甫康科技的法定代表人為沈孝坤,經營范圍為從事健康科技、生物醫藥、電子信息、計算機網絡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等。此外,甫康科技的變更記錄顯示,2022年6月17日,肖亮卸任甫康科技董事。
另外,辛迪格健康成立于2021年8月17日,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辛迪格健康的法定代表人為肖亮,經營范圍為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等。肖亮為辛迪格健康股東、執行董事。
據首輪問詢函回復,根據公開信息查詢,辛格迪健康致力于質量與合規管理,為受監管的生命科學企業提供質量管理系統。
據辛迪格健康微信公眾平臺2022年10月21日發布的公開信息,肖亮系辛迪格健康的創始人兼董事長。
然而,辛格迪健康與太美科技或存相似業務。
據辛格迪健康官網,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辛格迪健康提供的監管系統中包含一種名為“警泰 VigiTrust -藥物警戒”的系統,面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H)及專業的合同研究組織(CRO),包括制藥企業、疫苗企業、醫療器械企業,支持合規、高效的收集、處理、上報、分析的業務全流程。
“警泰 VigiTrust -藥物警戒”系統集成了藥物警戒系統、SAE助手、法規庫、文件、培訓、電子簽名、質量管理等內容,實現制度體系、人員組織、業務流程全面的藥物警戒數字化管理體系,解決企業質量合規痛點。
“警泰 VigiTrust -藥物警戒”系統功能模塊包含個例報告錄入、安全性匯總報告、信號監測及風險管理。
其中,個例報告錄入包括:錄入/導入、MedDRA編碼、醫學評估、質控、導出;E2B R3遞交直報系統一鍵遞交;反饋數據自動監測提醒和批量導入;SAE助手。
安全性匯總報告包括:安全性匯總報告自動生成和遞交記錄管理;境內持有人年度報告自動生成;PSUR自動生成。
信號監測及風險管理包括:合規性警告/預警;安全風險預警;批號聚集預警;統計分析。
據太美科技官網,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14日,太美科技提供藥物警戒服務,該服務緊跟法規發展,橫跨藥品全生命周期,打造健全的藥物警戒體系。滿足法規要求,減少藥品再注冊風險。延長產品生命周期,探索新的適應癥,開拓商業價值有效管理和預防藥品安全風險,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該項目的具體服務分為藥物上市前服務及藥物上市后服務。
其中,上市前的服務包括:風險管理計劃的制定,申報臨床研究所需PV相關報告的撰寫,臨床試驗SAE和SUSAR的收集處理、醫學評審,臨床試驗SUSAR和新藥注冊申請遞交(E2B R2/R3),以及向國內或某些境外的藥監機構遞交DSUR撰寫遞交等。
上市后的服務包括:PV流程制定和體系搭建,不良事件呼叫中心,文獻檢索,個例報告錄入和遞交,藥監機構反饋的藥物安全數據批處理和遞交,PSUR、年度報告的撰寫遞交,重點監測整體外包,其它定制化PV服務。
由此可見,肖亮所創立的辛格迪健康與太美科技的業務或存相似之處,均涉及藥物警戒服務。
上述情形看出,在專利研發方面,太美科技超九成授權專利或為“突擊”取得,并且,歷史上,三項發明專利申請因不具備創造性被駁回。此外,通過太美科技與其前員工的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中,牽出太美科技的昔日項目經理、軟件開發工程師曾“帶隊出走”,開發并銷售高度相似的軟件的“往事”。不僅如此,太美科技的首席科學官離職后,創立的企業或與太美科技或存在業務競爭。
玉經磨多成器,劍拔沉埋便倚天。此次上市闖關,太美科技是否能得到投資者的青睞?有待市場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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