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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觀察:新城控股三年分紅規劃:不低于實現年均可分配利潤30%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樂居財經張林霞3月13日,新城控股(601155)發布2023年-2025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據悉,新城控股利潤分配的原則:公司利潤分配應當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80%;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40%;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20%;

在實際分紅時具體所處階段由新城控股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分配條件為新城控股上一會計年度盈利,累計可分配利潤為正數,且不存在影響利潤分配的重大投資計劃或現金支出事項。

分配周期方面,新城控股原則上按年進行利潤分配,并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和特別利潤分配。分配方式上,可以采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股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公司優先采用現金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新城控股根據盈利情況和現金流狀況,為滿足股本擴張的需要或合理調整股本規模和股權結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潤。

公告還指出現金分紅最低限:不得損害持續經營能力;在此前提下,新城控股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現金分紅,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低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確因特殊原因不能達到上述比例的,董事會應當向股東大會作特別說明。

相關公司:新城控股sh6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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