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熱點!華潤置地、華潤集團108億港元認購香港商住項目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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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1月31日晚間,華潤置地發布公告,華潤集團、華潤置地海外與合營企業Dragon Rider Development Limited訂立股份認購協議。
于1月31日(交易時段后),華潤集團、華潤置地海外(華潤置地全資附屬公司)與合營企業訂立股份認購協議,據此(其中包括),華潤集團及華潤置地海外同意認購于合營企業的股份,而合營企業同意分別向華潤集團及華潤置地海外配發及發行于合營企業的5,499股及4,500股股份,致使于緊隨股份認購完成后,華潤集團及華潤置地海外將分別持有合營企業已發行股本的55%及45%。華潤集團、華潤置地海外與合營企業就股份認購協議訂立股東協議。
據悉,合營企業的華潤集團出資為5,966,748,474港元,華潤置地海外出資為4,881,885,115港元。
合營企業為該地塊的注冊擁有人。完成于簽訂股份認購協議及股東協議同日落實。完成后,合營企業將不會成為華潤置地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不會在集團的財務業績合并入賬。
為撥付部分補地價,合營企業(作為借款人)、華潤置地(作為擔保人)及華潤集團(作為擔保人)與貸款人就本金總額為5,493,576,000港元的定期貸款訂立融資協議。
有關定期貸款已于2023年1月30日悉數提取,而定期貸款的年期為自提取日期起計1年。于華潤置地海外持有合營企業45%股權后,華潤置地及華潤集團各自將根據彼等各自于合營企業的股權百分比按個別基準及按比例擔保合營企業于融資協議項下的責任。
此外,融資協議對華潤集團施加(其中包括)特定履約責任,要求其于華潤置地維持至少35%股權并繼續為華潤置地單一最大股東。倘違反該等責任,根據融資協議擔保責任的條款,華潤置地可能須根據融資協議承擔合營企業45%的責任。
資料顯示,于換地前該地塊(即位于新九龍內地段第6003號余下部分的地塊)稱為九龍長沙灣發祥街1號潤發倉庫,于1985年以私人協約方式批予華潤集團。于2001年,經香港政府機關批準及支付相關行政費用后,該地塊由華潤集團以代價5.4億港元轉讓予合營企業(于完成前一直由華潤集團全資擁有)。于換地完成前,根據批地文件,該地塊的準許用途為工業╱倉庫。
于簽訂新批地契后,該物業項目涉及將該地塊重建為一個主要由私人住宅物業及商業物業組成的綜合開發項目。根據新批地契及合營企業當前的開發計劃,住宅用途總建筑面積估計為137,610平方米,商業用途總建筑面積估計為9174平方米。
華潤置地稱,重建完成后,市場對該區住宅物業的需求應足夠。此外,參與該地塊的重建符合中國華潤系及公司立足于香港物業開發業務的戰略,公司長遠對此持樂觀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