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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 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觀點網訊:12月2日消息,銀保監會于近日引發《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辦法》共六章47條,包括總則、治理架構、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及附則等部分,強調商業銀行按照全覆蓋、分類管理和風險為本的原則建立健全表外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加強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規范開展表外業務,并加強外部監管。

《辦法》提到,商業銀行開展表外業務,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管理全覆蓋原則。商業銀行應當對表外業務實施全面統一管理,覆蓋表外業務所包含的各類風險。

(二)分類管理原則。商業銀行應當區分自營業務與代理業務,根據不同表外業務的性質和承擔的風險種類,實行分類管理。

(三)風險為本原則。商業銀行開辦表外業務,應當堅持風險為本、審慎經營、合規優先的理念,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對業務進行管理。

同時提到,商業銀行應當將表外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所承擔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銀行賬簿利率風險、聲譽風險以及其他風險及時識別、計量、評估、監測、報告、控制或緩釋,并建立業務、風險、資本相關聯的管理機制。

關鍵詞: 銀保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 自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