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分階段壓降構筑物租賃業務,防止異化為類信貸工具
來源:焦點財經 ? 2022-11-28 16: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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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經訊 1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合規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稱,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加強金融監管,規范金融活動,針對前期部分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過程中,存在以融物為名變相開展“類信貸”業務、虛構或低值高買租賃物、變相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問題,2022年2月,銀保監會印發《通知》,進一步引導金融租賃公司找準市場定位、實現差異化發展。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推動金融租賃公司業務轉型發展。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立足主責主業,突出“融物”功能,加大對先進制造業、綠色產業、戰略新興領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進一步強化租賃物管理,做精做細租賃物細分市場,實現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二是強化構筑物作為租賃物的適格性監管。進一步明確了構筑物作為租賃物的適格性標準,要求金融租賃公司以構筑物作為租賃物開展業務的,構筑物需具備所有權完整且可轉移、可處置、非公益性和具備經濟價值等前期條件,嚴禁以明顯不符合上述標準、可能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構筑物作為租賃物。
三是穩妥控制相關業務規模。銀保監會在深入調研評估的基礎上,要求金融租賃公司在三年過渡期內,分階段壓降構筑物租賃業務,并優先考慮壓降不符合適格性標準的構筑物租賃業務。四是部署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合規性專項現場檢查。
《通知》就融資租賃業務合規性問題組織各銀保監局開展專項現場檢查,著力整治金融租賃公司以融物為名違規開展業務,防止租賃業務異化為“類信貸”工具。五是強化屬地監管職責?!锻ㄖ芬蟾縻y保監局高度重視融資租賃業務合規監管的重要意義,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持續跟進相關工作進展,深入開展專項現場檢查,確保相關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