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快資訊:宋都股份及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收到上交所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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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1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對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宋都股份相關合作協議事項為投資者高度關注的重大事項,相關進展變化對投資者預期會形成重大影響。但宋都股份在認為合作方未按期提供履約擔保導致合同未生效、收到催告函且合作方表示可能終止合同等重要事項發生時,均未及時披露相關進展、也未提示相關不確定性風險,信息披露不及時。
宋都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第2.1.6條、第2.2.6條等有關規定。
對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俞建午、時任董事會秘書鄭羲亮予以監管警示。
據悉,2022年3月14日,宋都股份披露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鋰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宋都鋰科)與啟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形成聯合體,與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阿根廷鋰鉀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碳酸鋰鹽湖提鋰建設項目設備、運營、技術服務合作協議》,宋都鋰科就全部合同設備款進行墊資即對外提供財務資助16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凈資產的33.93%。
公告顯示,《合作協議》生效條件包括西藏珠峰已按照合作協議中的履約保證條款的約定提供了履約擔保。公告披露后,宋都股份股價連續7個交易日漲停。
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稱,宋都鋰科于8月18日晚間收到了西藏珠峰發送的《解約通知函》,西藏珠峰單方面宣布解除合作協議。公告披露后,宋都股份股價跌停。
2022年9月1日,宋都股份披露相關工作函回復公告,因西藏珠峰未按約定在《合作協議》簽訂后的15天內(即2022年3月26日內)向宋都鋰科提供履約擔保,故公司認為合作協議未生效。
此外,宋都鋰科已于2022年8月9日收到西藏珠峰發送的《催告函》,西藏珠峰提出聯合體應于2022年7月11日之前完成第一批貨物的交付,截至發函日,聯合體逾期達29日,并要求聯合體在收函后,回復書面整改意見或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貨。對于上述重大對外投資中未提供履約擔保、逾期交付貨物的進展情況,公司均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監管督促后才于2022年9月1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