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焦點:榮盛發展對2筆票據持有人發出同意征求以豁免違約 總額7.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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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0月11日,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有關2023年票據和2024年票據未償余額分別為1.99億美元和5.31億美元,榮盛發展及發行人擬尋求對票據下條款豁免,以改善公司的流動資金及現金流動管理,現向持有人發出同意征求。
榮盛發展表示,同意征求和擬議豁免的主要目的是在2023年3月16日(對于2023年票據而言,即2023年票據的到期日)和2023年3月17日(對于2024年票據而言,為2024年票據的下一個后續付息日)之前,豁免對票據利息支付的違約,豁免與發行人和母公司擔保人未能在每張票據到期時支付利息有關的各契約項下的所有以往違約,撤銷和廢除與此類未償付相關的任何提前還款聲明及其后果,并豁免各票據項下關于宣布逾期利息支付的特殊記錄日期的要求。
根據同意征求的條款,對于在截止日期當天或之前有效交付同意的每個持有人,發行人將按每1000美元的票據本金向其一次性支付2.5美元的現金。發行人將在結算日支付同意費,目前預計結算日為2022年10月28日。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榮盛發展及發行人均未在2022年9月16日和2022年9月17日(利息支付日期)支付2023年票據和2024年票據的相關利息,因此構成上述兩筆票據的違約,如果在2022年10月16日和2022年10月17日未支付應計利息,將分別導致違約事件。
公告稱,且在2022年10月16日和/或2022年10月17日之前,榮盛發展或將沒有足夠的可用資金用以支付相關利息。
因此,如果同意征求沒有獲得通過,且2023年票據或2024年票據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則該違約事件可能進而構成其他債務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導致該公司未能履行其未償債務項下的支付義務,這將對榮盛發展的業務、運營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包括可能出現破產或其他形式的重組。從而對持有人的利益產生一定的影響(包括未同意擬議豁免的持有人)。
榮盛發展表示,該公司正致力于優化現金流,以履行財務承諾,其中包括同意征求中的擬議豁免。然而由于市場狀況長期惡化,預計將繼續面臨嚴重的流動性和現金流限制,而且即使同意征求通過,財務狀況也不能保證會得到改善,因此可能不得不考慮其他行動,包括重組。
該公司已經與部分持有大量票據的持有人進行溝通,如果同意征求失敗,應開始考慮潛在的重組,即使同意征求通過,考慮到不斷惡化的市場狀況,也要為2023年3月債券本金到期做準備。榮盛發展愿意與持有人進行溝通,如果流動性在2023年3月前沒有改善,在同意征求完成后開始制定重組計劃,以作為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