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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熱議:聚焦突出問題 抓好責任落實

本報訊 記者楊安琪報道 7月25日,記者從北京市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新修訂的《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資料圖片)

《條例》分為6章、共66條,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其中創新設置條款24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細化調整條款24條。

這次《條例》修訂的主要創新點是在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基礎上,聚焦影響首都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抓好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政府監管責任。

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為了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效能,《條例》重在健全監管體系,明確監管責任,堵住監管漏洞,疏通監管堵點。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明確了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管;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管;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明確的,由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管部門。

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

《條例》關于單位主體責任的制度設計,力求平衡好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與開展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關系。一方面,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還明確了主要負責人、專職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的具體職責。

《條例》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另一方面,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對小微企業和安全風險較低、信用良好的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這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

聚焦城市運行安全

本次《條例》修訂在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集中管理體系建設,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明確了北京市舉辦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經市人民政府的同意,可以采取專項安全生產管控理措施。積極推行危險化學品專門儲存、統一配送、集中銷售的管理模式,加快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規劃布局建設。同時,補充完善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內容,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其專業性。

強化新產業新業態管理

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條例》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組織風險辨識評估、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如實填報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情況。明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編制本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標準,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實現有效管控,加強新興行業領域及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的安全風險辨識。并結合新產業和業態的特點,對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以及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的生產經營單位需要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作出規定。

此外,《條例》從北京實際出發,針對生產經營單位不履責、未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未執行北京市?;方蘅卮胧┑刃袨檠a充、細化了部分法律責任條款,而不是簡單重復照抄上位法的內容。在具體適用中,執法部門應當依據上位法并結合《條例》,對相關違法行為予以處理。

關鍵詞: 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