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看:安徽出臺金屬非金屬礦山緊急情況停產撤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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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程璐報道 為堅決防范金屬非金屬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徽局、安徽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出臺《安徽省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產安全緊急情況停產撤人規定》,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撤出受威脅區域人員的15種緊急情況作出規定。
15種緊急情況包括:金屬非金屬礦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金屬非金屬礦山所在地氣象預報為暴雨黃色(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及以上等級預警和暴風雷電等極端天氣時;地下礦山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硫化氫體積濃度達6.6ppm、一氧化碳體積濃度達24ppm、二氧化碳體積濃度達0.5%、氧氣體積濃度低于20%,或有毒有害氣體發生異常增大時;地下礦山主要通風機或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不能保證正常通風時;地下礦山發生明火且現場火勢不能控制時;地下礦山有透水征兆時;受地表水、泥石流倒灌威脅的地下礦山,在強降雨期間或上游發生洪水時;地下礦山采掘等作業場所出現大面積冒頂征兆,難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時;地下礦山發生巖爆等嚴重地壓征兆時;地下礦山供電系統發生故障,不能保證人員提升、通風、排水系統等一級負荷安全設備正常運行時;地下礦山在井口和井筒內動火作業時;露天礦山采場邊坡和排土場出現滑坡征兆時;露天礦山采場出現盲炮或發現爆破作業異常時;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時;及其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緊急情況。
《規定》要求,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賦予調度員、安檢員、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等人員現場緊急撤人權。礦山發生上述緊急情況時,現場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停產撤人,并及時向礦調度所匯報,調度所立即通知其它可能受威脅區域停產撤人,再按應急預案處置。地面工作人員發現礦山生產安全緊急情況,要立即匯報礦調度所,礦調度員必須在接到險情報告第一時間先下達停產撤人命令,并按應急預案處置。
同時,《規定》賦予礦山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職工有權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拒絕作業。
關鍵詞: 緊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