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看點!現場指揮官有規可依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 ? 2022-06-16 06:28:40
本報訊 近日,四川省達州市出臺《突發事件初期處置現場指揮官實施辦法》,著力解決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發生后初期救援指揮混亂、職責不清、層層請示導致錯失黃金救援時機的問題,努力實現初期處置現場指揮統一、有序、高效。
針對洪澇、地震、火災等7類11種情形,實施辦法逐一細化明確現場指揮官擔任人選、處置流程、信息報告、力量調度、工作重點。在特定情況下,將現場指揮官分為行政和技術兩種類別。行政指揮官主要負責協調保障、統籌抓總、決策調動,技術指揮官主要負責情況研判、技戰安排、決策建議,兩者發揮專長、協同配合,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F場指揮官的任命對象分為突發事件現場人員、村級及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員、鄉鎮及部門負責人員三個層級,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需求,更高層級領導趕赴現場后,自動接替現場指揮官工作,做到無縫銜接。
實施辦法明確,為解決干部在應急救援一線想干不敢干、干了怕擔責等問題,對于初期處置現場指揮官積極履職、科學決策、指揮有力、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真正做到“讓擔當有為者有位”。對于現場指揮官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因主動擔當作為、積極攻堅克難,出現一定失誤或爭議行為的,適用容錯糾錯機制,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不讓一線人員“流血流汗又流淚”。
根據實施辦法,現場指揮官可以無需層層請示,直接下達提前疏散轉移受隱患威脅群眾、組織救援救災等應急指令,充分利用黃金救援時間,避免損失擴大或誘發次生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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