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9個月獎勵“吹哨人”251.5萬元
本報訊 記者高文靜報道 1月12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召開省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工作情況媒體通報會,通報《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全省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工作情況。據介紹,《辦法》實施9個月以來,該省受理反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和謊報瞞報事故舉報共15549件,截至目前,全省各級各部門已向有功舉報人兌現獎勵251.5萬元,是2020年全年的8倍。
《辦法》印發后,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通過電視、新聞媒體等各種途徑進行廣泛宣傳發動,聯合省總工會、婦女聯合會、共青團省委等群團組織印發《關于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舉報的通知》,推動《辦法》進企業;部署使用“舉報投訴信息系統”,在“愛山東”APP上線運行“安全生產舉報模塊”,對舉報實行信息化管理,對舉報人信息予以保密處理;編制《安全生產舉報投訴處置規范》,印發《安全生產舉報投訴處置核查辦法》,明確各級舉報事項核查原則,以規范提升工作質效。各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工作,積極行動,結合監管行業領域實際,采取一系列有力舉措,有效提升群眾參與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積極性。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根據《核查辦法》,對研究認為的群眾重大舉報事項,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直接組織核查。在本次情況通報會上,該廳通報了近期經核查的兩起群眾舉報典型案例。
一是群眾舉報菏澤一工貿企業存在砂光機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等多項安全隱患。經組織核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針對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立即責令企業停產停業,并立案處罰。群眾舉報的部分問題符合《辦法》直接予以大額獎勵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問題線索直接予以獎勵30萬元,反映的其他問題經查屬實的也一并予以獎勵,經省應急管理廳研究,決定向舉報人擬合計落實獎勵32.9萬元。
二是群眾舉報臨沂一家工貿企業存在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等多項具體問題。經核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執法人員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立案調查,對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實施了行政處罰。群眾舉報問題符合《辦法》直接予以10萬元大額獎勵的具體情形,反映的其他問題經查屬實的也一并予以獎勵,經省應急管理廳研究,決定擬予以獎勵18.66萬元。
通報會指出,《辦法》印發后,各級有關部門對群眾舉報線索真核查、真執法,對有功舉報人真獎勵、真兌現,為2021年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起到了積極作用,實現了企業安全生產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的“雙強化”。下一步,將繼續加強制度保障,規范安全生產舉報的受理、核查、獎勵等環節,加強督導檢查和資金保障,加大有獎舉報宣傳,讓社會形成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形成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局面,讓隱患無處遁形、讓非法違法行為無處藏身,確保山東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