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股(00604)擬分拆深業物業于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智通財經APP訊,深圳控股(00604)發布公告,該公司建議分拆深業物業股份并以全球發售新深業物業股份的方式(當中包括優先發售)于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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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深業物業股份于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的建議構成第15項應用指引項下該公司進行的分拆上市。聯交所已確認該公司可進行建議分拆。
于2023年2月24日,深業物業向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表(A1表格)以申請深業物業股份于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
于本公告日期,該公司間接持有深業物業92.54%的股權。于建議分拆及上市完成后,該公司預期將擁有深業物業不少于50%的權益,深業物業仍將作為該公司的附屬公司。
董事認為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各自的業務均已發展至具備獨立上市條件的規模,且獨立上市將對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有利,理由如下:
(a) 建議分拆對深業物業的加速發展至關重要,令收入及盈利水平迅速持續增長。隨著社區經濟的崛起及服務內容的拓展及增加,物業管理企業將在促進生活方式服務行業的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在不斷變化的資本市場,物業管理企業的市場前景廣闊,金融支持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所不可或缺的;
(b) 建議分拆將為管理層的激勵舉措提供新的衡量標準,統一員工激勵舉措及業務目標,并增進員工的動力。更加以市場為中心的模式將有助于吸引并留存人才,打造更專業、競爭力強勁的團隊,實現更好運營業績及可持續創新;
(c) 該公司及深業物業以不同的業務分部運營,堅信彼此的發展路徑及業務戰略各異。通過對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各自業務的清晰劃定,建議分拆允許分拆集團的業務打造一個界定更加明確的業務側重點及有效的資源配置。建議分拆亦將為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的業務提供獨立籌資平臺,為兩個集團各自的業務發展及擴張撥資;
(d) 由于擬向該公司或深業物業提供信貸或融資的金融機構對該公司及深業物業各自的信貸分析更加清晰,故建議分拆將可能提供更強的融資能力;
(e) 建議分拆讓該公司及深業物業的管理層分別在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的核心業務建設上盡心竭力,為更好適配各自的業務而采取不同的業務戰略,因此增強了其對于相關集團具體的業務的市場變化及機遇的反應能力;
(f) 于完成建議分拆后,該公司將繼續作為深業物業的大部分股份的實益擁有人,并通過建議分拆從分拆集團的任何增值中受益。通過下述保證配額的方式,股東將繼續享受分拆集團的未來發展及業務增長帶來的益處;
(g) 建議分拆將增加分拆集團的運營及財務的透明度,改善其企業管治的水平,并為投資者、金融機構及評級機構提供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單獨計算的更加清晰的運營及財務狀況,上述改進將有助于投資者根據其對余下集團及分拆集團雙方的業績、管理、策略、風險及回報作出投資決策時樹立信心;
(h) 建議分拆將提高分拆集團的公司形象,從而增加其吸引戰略投資者的能力,而后者能夠為分拆集團、投資及與分拆集團構建戰略伙伴關系產生協同作用;
(i) 分拆集團的股價可單獨作為評估分拆集團業績的基準,從而激勵分拆集團管理層不斷尋求改進,提高分拆集團的管理及運營效率;及
(j) 建議分拆讓該公司及其股東有機會通過分拆集團業務的獨立平臺實現分拆集團的投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