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絕大部分提供虛擬資產安排的虛擬資產平臺均不受監管
12月13日,香港證監會發布《有關聲稱向投資者提供回報的虛擬資產安排的聲明》。其中指出,香港證監會觀察到,盡管先前已發出投資者警示,且近期虛擬資產業發生多宗事件,但虛擬資產平臺向香港投資者提供虛擬資產“存款”、“儲蓄”、“收益”或“質押”服務(虛擬資產安排)的情況仍續見盛行,故香港證監會謹此提醒投資者注意與虛擬資產安排相關的風險,并提醒業界在向中國香港投資者提供虛擬資產安排時,務須注意潛在的法律規定。香港證監會表示:“絕大部分提供虛擬資產安排的虛擬資產平臺均不受監管。”
從香港證監會的觀察所見,當中某些平臺可能會就虛擬資產“存款”向投資者提供高“利率”,或按保證或固定利率每天為投資者產生額外的虛擬資產。投資者存放在平臺的虛擬資產其后可被該平臺轉借予其他平臺或去中心化借貸協定(decentralised lending protocol)的借入方,或用于投資或其他活動。有些平臺更可能向投資者提供質押服務,其虛擬資產可藉此被委托予質押池來為投資者賺取質押獎勵。
香港證監會希望提醒投資者,務必注意與投資此類虛擬資產安排相關的重大風險。尤其是,在虛擬資產平臺出現欺詐或倒閉時,投資者可能會蒙受重大甚至是全部損失,這從近期多個虛擬資產平臺倒閉所帶來的震蕩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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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些虛擬資產安排通常被標簽或推廣為“存款”或“儲蓄”產品,但它們不受監管及不等同于銀行存款。投資者完全沒有獲得任何形式的保障。
絕大部分提供虛擬資產安排的虛擬資產平臺均不受監管。它們的運作可能缺乏透明度,其適當人選資格(包括其財務穩健性和勝任能力)亦沒有受到任何監管,例如審慎監管。特別是,如果虛擬資產平臺或獲轉借投資者所存放的虛擬資產的交易對手方停止運作、倒閉、遭黑客攻擊或涉及欺詐,投資者可能無法從他們的帳戶中取回虛擬資產,并會面臨損失其在該平臺上持有的全部投資的風險。
虛擬資產承受著較高的風險,包括流通性不足,價格大幅波動,定價欠缺透明度,潛在的市場操縱,黑客攻擊和欺詐,及可能損失所有價值。
· 如某些虛擬資產安排的投資者對其虛擬資產的管理并無日??刂疲嘘P虛擬資產是匯集的及/或整體上是由營運者管理的,以為投資者產生回報,則該等安排可能構成《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集體投資計劃(注 3)。有關虛擬資產安排可能屬非認可集體投資計劃(注4)及可能具有高風險。該產品不會獲證監會審批,而其發售及推銷刊物亦不會經證監會審閱。投資者將不獲《證券及期貨條例》的保障。
香港證監會促請投資者注意與虛擬資產安排相關的潛在高風險,及如果他們未能完全了解有關風險及承受潛在的重大或全部損失,便不應進行投資。
香港證監會亦希望提醒參與有關虛擬資產安排的各方注意,某些安排可能如上述般構成集體投資計劃。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人發出任何廣告、邀請或文件,而該廣告、邀請或文件屬或載有請中國香港公眾取得集體投資計劃的權益或參與集體投資計劃的邀請,即屬犯罪,但如該項發出獲證監會認可或獲得豁免,則屬例外。此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任何人在未獲香港證監會發牌的情況下經營推廣或分銷集體投資計劃的權益的業務,不論在中國香港或以中國香港投資者為對象,即屬犯罪。
香港證監會嚴正打擊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行為,并會及時采取果斷的執法行動,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參與虛擬資產安排的投資者及人士,如對任何虛擬資產平臺或虛擬資產安排的性質及監管狀況有任何疑問,務請征詢專業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