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國際部對杭可科技、泰達生物出具境外上市的反饋意見
11月11日,據中國證監會官網消息,證監會國際部本周對杭可科技、泰達生物共2家企業出具境外上市反饋意見。
具體如下:
杭可科技
(資料圖)
一、請結合你公司本次GDR發行定價、潛在GDR投資者結構、目前獲得的投資者反饋、A股市場估值及流動性等因素,對GDR在限制兌回期屆滿后轉換為A股對其交易及市場的影響進行評估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應對預案。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二、你公司實際控制人于2022年3月因短線交易違法行為被浙江證監局給予行政處罰,并于2022年9月辭去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請補充說明相關整改落實情況,并結合現任董事長和總經理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關聯關系,說明是否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本次發行造成重大影響。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三、請你公司補充說明本次募集資金的預計規模、具體投資項目、投資金額和整體進度安排,結合現有和在建、擬建產能、海外業務布局和規模等,分析說明本次募投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并產生協同性。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泰達生物
一、請補充說明你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的DTC(Direct to Consumer)互聯網直銷平臺項目具體情況,是否已履行必要的監管程序,并說明是否符合信息數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二、你公司最近三年因違規占用土地、銷售不合格產品、未滿足環境保護要求等原因多次受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請補充說明相關整改落實情況,是否對本次發行造成重大影響。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三、請補充說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實際用途是否與公開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一致等),以及你公司相關承諾的履行情況。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四、請補充說明你公司持續虧損的原因,經營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是否對本次發行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本文編選自“證監會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嚴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