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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實落細 廣西擰緊公平正義“安全閥”

日前,自治區檢察院公布2021年度廣西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情況,通報一批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向社會持續釋放“逢問必錄”的強烈信號,從源頭上防止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發生。

“三個規定”是防止過問案件、不當接觸交往的“高壓線”,是司法環境的“凈化器”,公平正義的“安全閥”,更是防腐拒變的“護身符”。廣西政法機關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持續推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地落實落細,制度執行的生命力更加旺盛。

“三個規定”出臺后,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將“三個規定”作為中心組必學內容,多次組織專題學習,按照“三個規定”要求和中央政法委《工作意見》,多次開展集中研討,自上而下,做出表率。各分管領導組織干警將“三個規定”學習與日常業務學習有機融合,機關各支部將“三個規定”列入學習重要內容,常學習強調,常入腦入心。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出臺《全區法院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建立提前報告、及時補報、定期報告的報告制度,督促各級法院部門副職以上領導干部帶頭自覺凈化生活圈、交往圈、朋友圈,帶頭規范對外交往。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將落實“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情況納入政治督察、紀律作風督查巡查、專項檢查范圍,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填報的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強化督促落實“不漏一人”,確保重大事項應填盡填、應報盡報、不漏一人,確保填報質量。

來賓市公安局成立整治貫徹執行“三個規定”不到位問題工作專班,對2018年以來違反“三個規定”的問題線索進行排查梳理,組織開展“過篩子”式“倒查”。

“任何領導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3月2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黨委在工作群里推送的“每日一學”內容,再次提及“三個規定”,為黨員干部敲響警鐘。

學在平常、做到經常、融入日常。為了讓黨員干部時刻繃緊遵規守紀這根弦,廣西政法機關廣泛開展大學習、大宣講,通過日常性學習、專題學習宣講、簽訂承諾書、觀看警示教育片、旁聽職務犯罪庭審等形式,進一步筑牢干警思想防線和紀法底線。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2021年,廣西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4171件。其中,區檢記錄報告175件,市級檢察院記錄報告682件,基層檢察院記錄報告3314件。從內容來看,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3872件,干預、插手檢察辦案或相關接觸交往的299件。全區15個市級檢察院、118個基層檢察院均有記錄報告。

自治區高院注重加強對全區法院執行“三個規定”情況的指導,2021年共對10個中院、13個基層法院進行現場指導。在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中,重點梳理違反“三個規定”頑瘴痼疾表現形式,分析問題成因、存在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治標更要治本。

有了成效,更要長效。柳州市在全區率先出臺《政法系統新入職干警“十個一”工作制度(試行)》,規定市縣兩級黨委政法委及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新入職干警,要在入職后半年內,完成接受一次政治教育、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接受一次英模教育、接受一次紅色教育、填寫一份自查事項報告表、開展一次談心談話、進行一次大數據排查、開展一個季度的跟班先進找差距活動、接受一次“三個規定”教育、簽訂一份遵守“三個規定”承諾書等“十個一”教育學習驗收,強化新入職干警管理。

河池市委政法委印發《黨委政法委對政法單位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的實施辦法》,成立專責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督查巡查、案件督辦、智能化數據排查、案件協調和評查等工作,同時建立黨委政法委與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協調配合機制,增強黨委政法委與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合力。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方可激濁揚清。

河池市宜州區人民法院洛東法庭司法警察黃某,因接受案件當事人的請托,為其代寫訴訟狀并收了400元現金,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三個規定”的落地落實落細,廣西政法干警執行“三個規定”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顯著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政法隊伍執法滿意度亦逐年提高。(記者 李賢 通訊員 尚永江 陳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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