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力爭全年籌集24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今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新市民和青年的住房困難問題。27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部長王蒙徽表示,力爭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新籌集公租房10萬套,棚戶區改造120萬套,并且將加快推進長租房市場建設。(2月27日《中國青年報》)
不可否認,進城務工人員、剛畢業大學生等新市民、青年租房難,租房貴,是個現實問題,除了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滯后之外,也與房屋租賃市場發展無序、管理缺位有關。因此,解決新市民、青年租房難等問題,應從法律規范和制度保障入手,一方面,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對房租價格進行強有力的管理和約束,另一方面,進一步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讓新市民、青年分享住房保障的“福利蛋糕”。
事實上,早在2019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已部署在沈陽、合肥、福州、濟南、長沙等13個城市開展試點,重點發展面向新市民的小戶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試點城市積極探索政府給政策、銀行給支持、多主體參與的可持續商業運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據相關報道,在政策推動下,2021年,40個城市計劃2021年籌集建設9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小戶型、低租金,既能夠適應新市民、青年的承受能力,也能夠滿足他們的基本租住需求;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建在城區、產業園區及周邊、交通便利區域等,可以促進職住平衡,能夠幫助新市民、青年等緩解階段性住房困難,為他們在城市安居樂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有利于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激勵新市民、青年在城市創優爭先、敬業奉獻。
租房有保障,新市民和青年更有奮斗力量。各地在加大保障房建設和供應的基礎上,要制訂一個操作性強的分配細則,明確申報、資格審查、發放、后期管理等各項程序及租金標準,并進行跟蹤監督。(汪昌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