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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遭遇監管重罰 虛構業務成“重災區”

罰單數量大幅增長、罰款金額同比增加近一倍,在剛剛過去的這個10月,保險業遭遇了監管的重罰。細數處罰原因,虛構業務屢屢被提及,暗度陳倉的套費方式也是五花八門,虛構代理人數量、虛構商業油用牡丹中介業務,還有將直銷團體車險業務掛在代理人名下等情況。

罰金增近九成

11月2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10月,銀保監系統對保險業開出的罰單涉及82家次,其中兩張罰單只針對個人開出,未披露所在公司。保險業10月合計被罰金額達1554.1萬元,在總罰單數和罰金方面,10月罰單相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罰單數量同比增長64%,罰金同比增長89.55%。

銀保監會機關10月未發布罰單,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共發布的82張罰單中,涉及財險公司55家次,占罰單總量的近七成;壽險公司21家次,占罰單數量的近三成;另外有4家保險中介被罰。

具體來看,財險業罰款仍占據較大比重,其中財險業合計罰款1166.6萬元,占總罰金的近八成,壽險業合計被罰246萬元,保險中介機構被罰122萬元。

從公司及高管處罰情況來看,保險公司被罰1251.6萬元,保險公司高管或個人被罰285.5萬元。頂格處罰方面,5家保險機構被頂格處罰,其中,包括北京天道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在內的3家保險機構被責令停止新業務一年。

對于今年10月罰單數量及罰款金額的大幅增長,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今年罰單與罰款金額大幅攀升一方面是因為保險業處于下行周期,開拓市場發展業務變難,競爭更加激烈,各種違規行為增加;另一方面是為了防風險,監管部門不斷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措施的結果。

虛構業務監管趨嚴

從處罰緣由來看,編制虛假資料仍是處罰“重災區”,共有23張罰單因此開出,占罰單總數量近三成,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財務數據不真實、欺騙投保人等亂象也是監管的重點。

除此之外,有15張罰單因虛構業務開出,罰單數量占比達到兩成。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保險公司虛構代理人及專業中介代理業務套取費用等行為較為常見。

罰單顯示,安誠財險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虛構數名代理人套取費用,都邦財險日照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此外,也有多家頭部險企分支機構存在虛構業務的情況,如人保財險延邊分公司下屬支公司虛構商業油用牡丹中介業務9筆,套取手續費56.91萬元。

保險公司緣何頻頻頂風“造假”?李文中分析指出,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出于多種目的,從爭搶業務角度,向沒有保險銷售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支付傭金;為了爭搶業務,強化對公司相關員工的激勵,虛構中介業務向員工支付傭金;也有可能保險公司通過虛構中介業務套出傭金后作他用。

“保險公司之所以虛構中介業務一方面是因市場競爭太激烈導致有公司采取這類不正當競爭手段,另一方面往往也是因為保險公司內控機制缺失或失效,導致這類違規行為產生。”李文中表示。

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產生了一定的不利影響,李文中認為,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帶來了保險市場不正當競爭加劇,不利于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另外,這造成保險中介業務數據虛假,不利于相關政策的科學合理制定。

除了虛構中介業務,某保險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還存在通過虛構藥品發放事項,列支養殖險防預費向農戶支付現金的行為。罰單顯示,該公司會同制藥企業,通過制藥企業員工個人賬戶共向伊通支公司等7家分支機構承保的91份保單258戶養殖戶返還現金,合計130.96萬元。

保險公司虛構業務牟利的行為屢見不鮮,但最終難逃嚴監管。去年,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監管實踐中,保險監管部門查處了一些保險機構高管人員近親屬通過虛列費用、虛構業務等方式,違規經營保險中介業務,為保險機構及其高管人員套取費用,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對保險機構高管人員近親屬經營保險中介業務的行為應從嚴規定。李文中表示,可以預見在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保險監管部門對此仍然會嚴厲打擊。

為了減少虛構保險中介業務亂象,李文中建議,保險監管部門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并嚴格執行,強化監管檢查;保險公司應當轉變經營理念,完善公司內控機制,加強合規教育,主動防止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產生。(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 胡永新)

關鍵詞: 保險業 監管重罰 虛構業務 車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