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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收上交所下發問詢函 回應重大資產出售問題

在剛發布重組計劃不久,安信信托就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問詢函,要求該公司對重大資產出售預案中的幾大問題進行解釋說明。8月11日,安信信托發布公告回應稱,若后續非公開發行失敗不會對本次重大資產出售推進產生實質影響。在此之前,新華信托、華融信托也紛紛通過相關渠道公開招募投資者參與重組。

風險出清、謀求重組成為了今年信托行業的“標簽”,7月23日晚間,安信信托發布包括《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在內的多項公告,揭開了重組方案的面紗。根據公告,安信信托將向上海砥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施非公開發行,募資90億元并用于充實該公司資本金。

在披露重組方案沒多久,8月5日,安信信托就收到上交所下發的問詢函,上交所提及,安信信托預案披露以包括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3.4%股權在內的9項資產及8億元用于償還待和解債務。根據安信信托同日披露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及債務和解公告,明確8億元來自后續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到的資金。

上交所指出,安信信托存在2020年年報被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以及因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涉嫌違法違規和經營不當行為導致上市公司發生經營風險等事項。上交所請安信信托補充披露,本次重大資產出售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關系,是否互為前提條件?若后續非公開發行失敗是否對本次交易推進產生實質影響?

8月11日,安信信托對上交所的問詢函做出回應,安信信托表示,本次重大資產出售不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實施或具備實施條件為前置條件,非公開發行股票亦不以本次重大資產出售的完成為前提,故本次重大資產出售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不互為前提條件,任何一項交易無法付諸實施,不會影響另一項交易的實施。因此,若后續非公開發行失敗不會對本次重大資產出售推進產生實質影響。

“信托公司各自業務構成、股東構成、歷史沿襲情況都有很大不同,處理重組事項的方式也是千差萬別,都是一事一議,周期通常也相對較久。”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稱,安信信托此次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的相關內容,詳細清晰,預計不會對該公司重組造成不良影響。

除了安信信托外,新華信托、華融信托也在近日紛紛發布公告公開招募重組方。新華信托提到,意向戰略投資者應當與新華信托存在良好的業務協同,能提供潛在的戰略資源,能對新華信托回歸信托本源,積極轉型發展提供有效支持。華融信托則將以“債轉股+股權轉讓”方式重組,華融信托2019年年報顯示,中國華融持有華融信托76.79%的股份,為華融信托第一大股東。

在廖鶴凱看來,華融信托的重組需要母公司中國華融的統一統籌,監管統一部署,剝離資產,解決不良資產問題,“債轉股+股權轉讓”方式完成新老股東過渡,預計需要與債權人、新股東多輪談判,訂立多方認可的重啟模式或退出機制,重組才好更快推進。

曾幾何時,一張信托牌照讓不少投資者趨之若鶩,但如今卻備受冷遇。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山西信托、新時代信托、華信信托、四川信托等信托公司也曾表示希望引進戰略投資者提升抵御風險能力。但從進度來看,上述公司的重組進展并不順利,截至目前在公開渠道也未查詢到相關進展信息。

廖鶴凱進一步分析稱,造成上述信托公司重組遲遲未推進的制約因素迥異,華信信托是著重引入戰投解決資金問題,但在內部情況尚不明朗的情況下符合監管要求的戰投觀望情勢明顯。新華信托和新時代信托都是“明天系”的歷史遺留問題,需要更高層面的決策部署,已非現有股東可以左右。

“四川信托和安信信托類似,不過行業地位弱于安信信托,也并非上市公司,地方監管已經大力推進,囿于內部資產清理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只能先把現有清晰的項目清理完成,等待內部對資產清理情況達成一致再完成重組過程。”廖鶴凱說道。(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關鍵詞: 安信信托 上交所 問詢函 重大資產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