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租房補貼通知 租賃合同成必須
7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業內看來,《通知》的出臺將租賃過程及責任明確規范化,有利于責任分配合理,保障租賃主體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促進了租賃交易的正規化,并提高租賃安全性。另外,這也將促進租賃市場高效落實補貼政策。據悉,《通知》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對于自行在市場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北京市一直采取貨幣補貼的方式緩解家庭住房壓力。根據2020年8月正式施行的北京租房補貼標準,城六區的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獲3500元補貼。從最新發布的《通知》內容來看,首先對直接關乎補貼家庭權益保障的住房租賃合同進行了規范,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以下簡稱“補貼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時應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為補貼家庭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時,也將對使用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的情況予以核驗。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陳霄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內容中提倡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這是將租賃過程及責任明確規范化,有利于責任分配合理,保障租賃主體人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租賃交易的正規化,并提高租賃安全性。另外,這也將促進租賃市場高效落實補貼政策,切實保障民生,將租賃補貼最大化優惠于民。
簡化補貼領取手續也是此次發布《通知》的亮點之一。從《通知》內容來看,已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請辦理公共服務事項時,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紙質證明材料。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條件的,可以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租金補貼。
談及《通知》出臺的背景和目的,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幾年的實踐,發現市場租房補貼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市場租房補貼家庭與房屋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文本不規范、登記領取手續不便捷等問題。
“在原有政策規定中,要求市場租房補貼家庭辦理補貼領取手續時,房屋出租人要一起去現場辦理,并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房屋出租人因環節多而不愿向補貼家庭出租。家庭承租平房的,為保障安全還需提供平房安全鑒定證明,增加了房屋出租人的成本。” 上述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解決上述問題,市住建委已將簡化市場租房補貼申領手續列入“我為群眾辦實事”重點民生項目清單,出臺相關政策,簡化登記手續,降低家庭租房成本,讓補貼家庭得到更多實惠。(盧揚 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