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促進港產城高質量融合發展政策措施 多重維度推動港產城互聯互補互促_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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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了《天津市促進港產城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啊墩叽胧丰槍ζ髽I的不同需求,從強設施、擴規模、穩存量、促增量等多重維度提供支持。除獎勵政策外,在營商環境、人才培養、法律服務等軟實力提升方面,也提出了工作措施?!痹谧蛱炫e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交通運輸委黨委書記、主任王志楠介紹,該《政策措施》作為我市支持港口、產業、城市發展的綜合性產業政策,獎勵范圍涵蓋新增航線、擴大運輸生產、新增船舶運力、郵輪業發展、船舶修造產業發展、外貿主體落戶、航運服務業發展等多領域;圍繞以港口為核心、以“津”“濱”雙城為載體、發展港口經濟的思路,積極引入航運、貿易、物流企業及航運服務企業在津發展,同時注重本土企業孵化成長,促進航運全要素在津聚集,將以擴大港口經營規模、提升發展質量為抓手,助推加工、貿易等全產業鏈條聯動發展,實現港產城互聯、互補、互促的良性發展局面。
據介紹,該《政策措施》共分為4個部分27項措施。
第一部分,做大港口航運規模。主要從做大港口通道經濟和提升我市航運企業貢獻兩方面,提出10項措施。其中港口方面提出鼓勵開通國際集裝箱航線、強化環渤海內支線、鼓勵滾裝汽車出口、海鐵聯運發展、郵輪旅游發展等7項措施;航運方面提出鼓勵航運企業落戶并擴大運力規模、促進頭部企業提高運輸效率、鼓勵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發展等3項措施。
第二部分,做強港口關聯產業。主要從完善船舶服務、延伸港口重點貨類貿易鏈產業鏈、促進港航數字化升級3方面,提出鼓勵船舶修造產業發展、鼓勵保稅船供業務發展、鼓勵口岸大型外貿主體落戶發展、鼓勵優質商品進口、建設港航數據平臺和交易平臺等7項措施。
第三部分,做優城市航運服務功能。主要從提高航運要素集聚效應、發展高端航運服務業、提升服務軟實力3方面提出航運要素集聚,鼓勵航運金融、航運保險、海事法律服務發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加大航運人才培養等7項措施。
第四部分,明確了資金來源、政策具體實施方式及有效期限等內容。
“目前,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文旅局、市發展改革委和相關區政府等9個單位,已經研究制定了12項配套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了政策鼓勵條件和申請流程。我們將項目化、清單化落實27項措施的工作內容,共同推動政策措施實施、實現支持政策應享盡享、形成虹吸效應,全力支撐港產城融合發展行動落地見效?!蓖踔鹃硎尽#ń蛟菩侣劸庉嫃堣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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