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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城發布公積金新政!最高70萬! 每日焦點

又一城發布公積金新政!


【資料圖】

5月29日,安徽蕪湖發布住房公積金新政,包括最高可貸款額度提高至70萬元;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的,次月可申請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公積金貸款購自住新房的,可提取賬戶余額支付首付款;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與高層次人才支持政策可疊加使用等。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近期,除了蕪湖,天津、河南鄭州、遼寧營口、安徽滁州、陜西漢中、湖北荊門、安徽合肥等多地密集發布了住房公積金新政。

蕪湖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至70萬

5月29日,“蕪湖發布”官方微信發布了蕪湖公積金新政,包括《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的通知》、《關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關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通知》的修訂通知,關于《蕪湖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實施細則》的修訂通知。新政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的通知提出:

一、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申請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

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70萬元;

二、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

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

關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的,次月可申請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

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提出,在蕪湖市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新政對《關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進行了修訂,第一條“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中刪除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蕪湖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不疊加使用”。

另外,新政還對《蕪湖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實施細則》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

多地住房公積金新政密集出臺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近期,多地住房公積金新政密集出臺。

5月25日,天津修訂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操作細則,調整套數核定方法,即以簽訂購房合同或買賣協議時,天津市住房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確定的購房套數為準。對在本市購買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職工家庭,按照天津市相關規定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在本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過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5月11日,河南鄭州提出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業務,5月18日起試行。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新政是為了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購房安居,減輕購房職工的首付資金籌款壓力,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政策效應。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是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的優化業務。開通該業務后,如購房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有足夠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時,不再需要借貸過橋資金。

同日,遼寧營口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包括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夫妻雙方由原6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單方由原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首付比例,由原40%降低為30%;階段性放開全款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次數限制;取消提取住房公積金留存一年存儲余額的限制;放寬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限額等。

安徽滁州也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包括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額度;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支持高校畢業生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在滁州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的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放寬至1.5倍。

5月8日,陜西漢中發布住房公積金新政,對多子女繳存職工家庭購首套自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0萬元,即單繳存職工多子女家庭為70萬元,雙繳存職工多子女家庭為80萬元。

同日,湖北荊門也發布住房公積金新政,取消單、雙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限區別限制,單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提升至70萬元,與雙繳存職工家庭一致。

5月4日,安徽合肥發布“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繳存人購買合肥市(含四縣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自2023年5月23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數據,2023年以來,已有超百城出臺政策超250次,其中超4成涉及公積金相關內容。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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